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教育与科普 » 正文

七台河市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和第五小学校2024年新一年新学生招生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08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288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七台河市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和第五小学校2024年新一年新学生招生公告

七台河市第三小学2024年新一年新学生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黑教规〔2020〕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2〕69号)精神,结合《2024年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七教联发〔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七台河市第三小学2024级新生招生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内所有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注:学生电子学籍在第三小学注册,学生在第二小学就读。

  二、招生范围

  七台河市第三小学学区范围:欣源小区1—78号楼,东至原七煤北山技工校附近平房区。

  三、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在手机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或识别下方二维码,并关注(建议家长在确认录取结果前不要取消关注,避免错过报名通知)。

  报名前,请各位家长识别下方二维码,认真观看《2024 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七台河市公办小学)操作指南》,并于7月16日至8月1日间,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

  七台河市第四小学校新一年(2024)新生招生公告

  以人民为中心办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建立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招生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七台河市第四小学2024年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报名时间:7月16日-8月1日

  三、报名条件:

  1.在如意家园、汪清湖小区居住且有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的学生;

  2.在如意家园、汪清湖小区居住且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不在本学区的学生;

  3.在如意家园、汪清湖小区居住,有租房合同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不在本学区的学生。

  四、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2.点击【公办报名】,查看【招生公告】【操作指南】等,提前准备好报名资料及图片。

  3.点击【申请报名】进行报名操作。温馨提示: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1)报名信息采集。原则上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与学校沟通确定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只能在居住地学区内学校登记报名。

(2)入学信息核验。学校核验学区内适龄儿童上传的户口簿、儿童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等)信息。对提交报名资料不全的适龄儿童,学校要告知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

(3)确认录取结果。报名核验通过后,入学信息不再变动,学校对新生名单予以公示,新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学校报到。

  七台河市第五小学校2024年新生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市第五小学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2024年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七教联发〔2024〕4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现将七台河市第五小学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第五小学校区:家庭住址位于以下区域内的所有适龄儿童(大同街以北包含东至风采路、西至铁路线、北至沿河街;大同街以南包含东至山湖路、西至铁路线、南至铁路桥。

  三、招生方式

  一年级新生招生实施分批次招生原则。每一批次都要准备儿童疫苗接种本和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的疫苗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原件留存,入学后根据学校通知上交给班主任老师。

  第一批次:

  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

  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儿童户口及父母户口(至少一方)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在一户口簿内。(出具父母无房证明)

  第三批次:

  学区内无户籍,父母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第四批次:

  学区内拥有户籍,父母无不动产证(房产证),但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出具父母无房证明、居住证明)

  第五批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农民工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现居住地社保证明,在网上报名。 

  注:

  1.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协议,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开具的有效证明等。

  2.前三批次中,有多处房产的不允许在多所学校报名,只允许在现居住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3.学校按批次依次录取,每批次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无房产证明、位置证明、抵押证明,不必个人调取出具,系统统一核查。

  5.特殊儿童入学:按程序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不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四、政策说明

  (一)不动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如学区内学校确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就读需求,可提供购房发票,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时间顺序安排入学。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二)学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籍地址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一致,在我市范围内确无其他住房,符合相关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安排入学。

  (三)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由就读学校审核认定,代替不动产证(房产证)报名。

  (四)适龄儿童父母要为提供的入学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给学校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社保证明、水电费发票等证明,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当学校校额和班额不能满足学区内所有学生入学需求时,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时间先后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六)符合入学条件,因不可抗力因素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在学区 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则分配到其他学校,采取阳光分班方式入班。

  (七)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推迟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教育局批准,方可推迟到第二年入学。

  (八)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享受政策照顾适龄儿童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家长意愿安排学校,必须参加阳光分班,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2024 年新生报名需要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

  1.双胞胎家长请在报名系统内备注并咨询电话报备。

  2.【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与黑龙江省公安厅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联网,对提交材料进行核验,如有提供伪造报名相关材料的家长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4.对提交报名资料不全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及时告知家长。

  5.请您随时关注七台河市第五小学微信公众号。

  备注:关于七台河市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和第五小学校2024年新一年新学生招生信息仅供参考。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