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第六小学校2024年新生招生信息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地完成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市第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七台河市第六小学校招生对象
位于我校学区内,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学区范围
第一部分:同仁路以东、大同街以北、铁路线以西、南至学府街。
第二部分:同仁路以东、学府街以北、文华路以西、无名路(即七号公馆、金水湾与学府华庭之间的道路)以南及南岸花园。
七台河市第六小学校招生方式
一年级新生招生实施分批次招生原则。
七台河市第六小学校温馨提示:
每一批次都要准备儿童疫苗接种本和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的疫苗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原件留存,入学后根据学校通知上交给班主任老师。
学校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注:
1.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协议,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开具的有效证明等。
2.前三批次中,有多处房产的不允许在多所学校报名,只允许在现居住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3.无房产证明、位置证明、抵押证明,不必个人调取出具,系统统一核查。
4.特殊儿童入学:按程序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不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政策说明(请家长仔细阅读)
(一)不动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如学区内学校确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就读需求,可提供购房发票,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时间顺序安排入学。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二)学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籍地址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一致,在我市范围内确无其他住房,符合相关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安排入学。
(三)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由就读学校审核认定,代替不动产证(房产证)报名。
(四)适龄儿童父母要为提供的入学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给学校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社保证明、水电费发票等证明,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当学校校额和班额不能满足学区内所有学生入学需求时,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时间先后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六)符合入学条件,因不可抗力因素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在学区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则分配到其他学校,采取阳光分班方式入班。
(七)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推迟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教育局批准,方可推迟到第二年入学。
(八)政策照顾对象
1.现役人员子女等。
2.符合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享受政策照顾适龄儿童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家长意愿安排学校,必须参加阳光分班,逾期不予受理。
七台河市第六小学校招生报名方式
1.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并关注(建议家长在确认录取结果前不要取消关注,避免错过报名通知)。
2. 点击【公办报名】,查看【招生公告】、【操作指南】等,提前准备好报名资料及图片。
3.点击【申请报名】进行报名操作。
4.具体操作方法、报名流程、操作视频教程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
温馨提示:
1. 双胞胎家长请在报名系统内备注并打咨询电话报备。
2.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等联网,对提交材料进行核验,如有提供伪造报名相关材料的家长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 原则上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与学校沟通确定报名方式。
4. 对提交报名资料不全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及时告知家长。
5.7月16日—8月1日进行平台报名。
6.8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7.8月18日进行阳光分班。
8.请随时关注七台河市第六小学微信公众号。
七台河市第七小学2024年新生招生信息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七台河市第七小学招生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在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
学区范围:
东至同仁路、西至风采路、南至大同路、北至仙洞山。
招生方式:
第一批次: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儿童户口及父母户口(至少一方)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内。(出具父母无房证明)
第三批次:学区内无户籍,父母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第四批次:学区内拥有户籍,父母无不动产(房产证),但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出具父母无房产证明、居住证明)
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农民工子女入学。
学校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用手机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提交报名材料。
需提交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的一寸免冠照片。
2.适龄儿童的户口首页、儿童页、父母页。
3.房产证明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协议、租房协议等)。
4.预防接种证
以上材料原件拍照上传。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会电话通知,请各位家长电话保持畅通。
温馨提示
1.家长需关注“第七小学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浏览招生信息、填报学生信息、查询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家长可提前做好准备,7月16日早八点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8月5日,学校将公布新生录取结果,请随时关注第七小学公众号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2.适龄儿童只能在1所学校登记报名,如违反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
3.符合入学条件,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内调配。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则分配到其他学校,采取阳光分班方式入班。
七台河市第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464-8155566
线下报名时间:
7月16日-8月1日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00 ,下午1 :00-4:30
线下报名地点:第七小学一楼德育处
政策说明
(一)不动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如学区内学校确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就读需求,可提供购房发票,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二)学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籍地址与上述房屋和所有权人一致,在我市范围内确无其他住房,符合相关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安排入学。
(三)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由就读学校审核认定,代替不动产证(房产证)报名。
(四)适龄儿童父母要为提供的入学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 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给学校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社保证明、水电费发票等证明,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当学校校额和班额不能满足学区内所有学生入学需求时,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时间先后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六)符合入学条件,因不可抗力因素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 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在学区 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则分配到其他学校,采取阳光分班方式入班。
(七)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推迟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教育局批准,方可推迟到第二年入学。
(八)特殊儿童入学
按程序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 疾儿童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不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我校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四零承诺”实施细则,“四零承诺”即: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将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分班、排座、 选班干、评优评奖具体办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台河市第七小学始建于2002年9月,是一所全日制小学,学校占地面积9570平方米,建筑面积3953.27平方米。学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富有爱心的专业、优秀的教师团队。他们秉承“务实、爱生、敬业、奉献”的理念,用心倾听每个孩子的心声,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
备注:关于七台河市第六小学和第七小学校2024年新生招生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