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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法院:督促被执行人限期主动交付车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10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2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合肥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限期主动交付车辆

合肥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限期主动交付车辆的通告。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维护民生,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2024年7月22日起在“徽动执行”统一行动期间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涉被执行人车辆专项执行行动。现督促各被执行人将名下所有(或登记在他人名下,但实际为本人所有)车辆主动交付至人民法院,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合肥法院严肃督促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将本人名下所有(或登记在他人名下,但实际为本人所有)的车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交付至合肥市辖区各级法院执行局处置,或与执行法官联系交付至指定停车场所。

  二、确有正当理由无法交付车辆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执行案件所在法院书面报告车辆的权属、占有、使用等情况,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

  三、逾期未交付车辆,且未书面报告或虚假报告无法移交理由的,合肥法院将联动执法机关对案涉车辆进行实地扣押。同时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依法进行传唤,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将拘传到场且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四、如有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资产等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的,合肥法院将依法移送执法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在通告期内及时交付车辆并主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的,合肥法院将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惩戒措施,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

  六、合肥法院呼吁广大群众特别是申请执行人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监督被执行人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人民法院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合肥法院执行案件线索举报电话: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551-65996110

  肥西县人民法院电话:0551-68293110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电话:0551-64663110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电话:0551-65303110

  庐江县人民法院电话:0551-87960110

  长丰县人民法院电话:0551-66672110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电话:0551-65868110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电话:0551-65612110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电话:0551-65136110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电话:0551-62310110

  巢湖市人民法院电话:0551-82118110

  肥东县人民法院电话:0551-67366110

  备注:关于合肥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限期主动交付车辆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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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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