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管仲小学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颍上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颍上县管仲小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2024——2025学年,我校一年级计划开设12个班,每班45人。
学区范围:
根据教育局学区划分安排,我校学区为:二新北路、二新路、建颍路以西,交通路以北,甘罗南路、甘罗路以东,颍阳路以南,龙港光年小区。
招生条件:
(一)年满6周岁儿童(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孩子,要提供幼儿园出园证明;在学位已满的情况下,不接受2018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幼儿报名。
(二)在本学区内的住户,包括:“两个一致”的独立产权房产户、已经购房未迁移户籍的住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祖孙户”、自建房住户、公租房住户、拆迁户、经商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役人员子女八类人群。具体提供材料见《颍上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材料参照清单》。
1.城区居民子女入学
颍上县管仲小学校实行划片招生,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可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出生证明等材料报名。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父母(其他监护人)与他人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划片入学的依据;空挂户不作为学区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挂靠在某亲友处,但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若适龄儿童的父母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需提供在我校学区内实际长期居住的证明,如水电费发票等;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因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能证明在我校学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1)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拆迁后在我校学区重新购房的,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出生证明等材料;原居住在我校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提供拆迁协议、原房产证等材料;拆迁安置在本学区的,提供政府安置手续等材料;
(2)祖孙户。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的适龄儿童入学。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户口从未迁移过,且实际常住,第三代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在我校学区的,提供相关材料报名;
(3)城市低保户。因故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经调查核实后确属我校学区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4)自建房。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相一致,且能提供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可依据自建房材料报名。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但能提供无房证明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经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确属我校学区的,提供相关材料报名;
(5)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完成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但暂未办理房产证、未迁移户口的,凭真实有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单原件(需盖网签专用章和举办人签字)等材料报名;
(6)父母离异或无父母监护。父母离异(其他原因造成无父母监护的)的适龄儿童户口与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房产在本学区内并实际居住的,提供相关材料;
(7)在公租房或廉租房入住。在我校学区内公租房或廉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凭户口本、父母公房租赁证、无房证明、租金缴纳凭证、连同住房水、电、气等缴费发票报名入学。
(8)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提供县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政策规定出具的相关手续。
因学区调整等原因,造成孩子不在同一学区学校就学的,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前提下,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入学可随大孩就读学校报名入学,即“小随大”就学原则。
2. 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居住证、户籍证明、经商证明或稳定就业证明等材料,向我校提出就读申请,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在我校学区内居住地和经商地“双一致”,在我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报名入学。学校若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报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 留守儿童入学
凡我校学区内的留守儿童,均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入学。
4. 残疾儿童入学
颍上县管仲小学校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依法保障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我校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不能随班就读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 其他儿童入学按照规定执行
招生办法:
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或登录手机“皖事通APP”搜索“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进行网上入学登记,如实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若信息不真实将直接影响学生注册学籍。学校同步开展线下资料审核和网上信息校验审核,按时公示审核结果。资料原件复核结束后现场退回,复印件学校存档,不再退回。
时间安排:
7月2—4日,学校通过公众号、放大张贴宣传牌等方式公布招生方案,家长准备入学所需材料。
7月5日—31日家长线上报名,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线上审核。
7月10日—12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线下审核,学校对学区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审核、登记,7月13日公示第一批入学新生名单。
7月17日—19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线下审核,学校对不符合“两个一致”学区内适龄儿童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审核、登记,7月20日公示第二批入学新生名单。
7月28日—30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线下审核,对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进城经商、随迁子女等特殊情况适龄儿童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审核、登记。7月31日公示第三批入学新生名单。
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31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班级报到。
8月15日——20日,学区内插班生到学校登记(慎城镇除外)。
时间如有变动,以学校大门口公示为准。
温馨提示:
1. 根据房产和户籍状况准备好相关材料,所列清单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原件学校复核结束后退回,复印件学校需存档。
2. 制造、贩卖、使用假证件进行入学登记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 因天气炎热,线下审核期间每天8点由安保人员在门卫室发放号码,请排号靠后的家长到阴凉处等待,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不抽烟,保持学校安静整洁。
颍上县管仲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4459656,举报电话:4432616。
备注:关于颍上县管仲小学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