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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渠道及缴费操作流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24  作者:任登兰  浏览次数:2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2024年度池州市青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4年度池州市青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系统已正式上线,为便于青阳县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现将青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渠道及缴费流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保对象:

  1.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含2023年度出生人口);

  2.非本县户籍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各类在校学生;

  4.在青阳县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5.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我县居住未就业的外国人;

  6.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2024年度池州市青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登录“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银行APP、支付宝等办理参保缴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后,可用个人共济账户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参保费用。

  2.线下缴费。在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 居委会、银行柜面、各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参保。

  温馨提示:参保时应注意核对参保信息,参保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的,需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方可缴费;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政策,需选择参保年度,选择2023年度缴费金额为350元,选择2024年度缴费金额为380元。

  2024年度池州市青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咨询电话:

  青阳县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566-5112556

  青阳县税务部门征缴咨询电话:0566-5036822

(以上信息来源于青阳县税务局和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

  青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渠道及缴费操作流程:

  一、“手机端”进入渠道

  可通过个人支付宝、微信、皖事通等渠道,打开“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即可登录“安徽e保”。

  二、“手机端”参保缴费操作步骤

  1.第一种参保对象:2023年度已在青阳县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续保”的群众,您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打开“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登录“安徽e保”,在地方专区选择“参保地”。进入“池州专区”,在“参保缴费”栏目点击“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允许”,进入税务部门的“社保缴费”小程序,按税务界面有关提示和要求进行参保缴费。

  微信缴费:从医保系统跳转或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直接进入税务缴费端,点击我要缴费;初次进入要进行号码绑定、实名认证等操作;输入身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参保信息。

  按界面提示操作,普通居民、新生儿通过日常缴费,特殊困难人群通过特殊缴费,选择对应年份(2024年度)、应缴金额进行缴费。

  支付宝缴费:从医保系统跳转或支付宝搜索“安徽税务”直接进入税务缴费端,依次点击“社保缴纳”进入操作页面,点击“社保费办理”输入身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界面提示完成操作,提醒注意特殊人群要选择特殊缴费,其他均为日常缴费。

  皖事通端缴费:在皖事通首页点击“更多服务”→“税务服务”→“城乡居民两险缴费”进入操作页面;点击“选择人员”,添加并选择参保人信息,打开参保人员选择页面,选择缴费险种,年度查询缴费信息并按照操作缴费。特殊人群只勾选特殊缴费即可。

  如果参保人之前绑定过“职工医保个人家庭账户”的,本次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时拟使用该账户的结余资金缴纳参保费用,您可以如下方式操作:

  在“参保缴费”栏目中点击“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在进入的界面中,选择“2024年度参保缴费”,点击“下一步”,进入参保缴费页面,在此正确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进入“参保人信息确认”页面,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即通过家庭共济账户资金缴费。 

  使用家庭账户资金缴费有关注意事项:如果参保人绑定了多个“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家庭账户”,系统会按被绑定时的时间顺序扣除相应家庭账户的余额。如果家庭账户的余额不足,则不能使用。

  第二种参保群体:2023年度没有参加青阳县城乡居民医保,即本县2024年度“新参保”对象

  第一步:完成“新参保登记”。

  在上图2的“参保缴费”栏目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入“城乡居民新参保登记”界面。根据界面提示,正确选择医保区划基本信息,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上传真实清晰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此时,如果您的参保地采取“平台自动审核”机制,将提示“登记成功”,您即可进入缴费环节。 

  新参保登记有关注意事项:

  1.新参保登记后,系统会对参保人是否“重复参保”开展校验。如果参保人已参加本县职工医保,或当前在县外已有正常的职工或居民医保,系统将会【温馨提示】:“此人在xx市存在职工(居民)参保信息,不能重复参保!”。

  2.出现上述“重复参保”情况,您需按当前所在参保地医保部门规定申请办理“停保”或“暂停参保”,然后按上述流程办理“新参保登记”【属于省内医保的,居民办了“停保”后,居民医保待遇可享受至2023年12月底;属于省外医保的,按外省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关于青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渠道及缴费操作流程的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青阳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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