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关于开展市场主体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繁昌区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场主体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的通知》 (芜金〔2023〕44号)、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贴息政策兑现的通知》,企业市场主体贷款财政贴息申报现已开始,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主体:
本辖区依法注册成立的市场主体,不包括房地产行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市场主体应当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贷款资金原则上用于自身生产经营,集团内部资金拆借应按照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贴息前实际利率据实结算,不得无偿或低价占用资金向贷款主体转嫁财务成本。
2.申报入口:芜湖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3.申报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31日。
4.申报材料:
(1)新增市场主体
填写:惠企超市基本信息,贴息金额,表单(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笔放款、还款明细)
上传:企业营业执照,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在辖内银行每笔放款、还款凭证及贷款合同,承诺书(见平台模板)。
(2)存量市场主体
填写:惠企超市基本信息,贴息金额,2022、2023年度营业收入,表单(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每笔放款、还款明细以及2023年5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三个时间企业在辖内银行贷款余额时点数)
上传:2022、2023年企业纳税申报表,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在辖内银行每笔放款、还款凭证及贷款合同,承诺书(见平台模板)。
联系方式:0553-7118065
说明:芜湖市繁昌区关于开展市场主体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兑现工作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