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您服务:
婚姻登记相关流程:
为确保结婚登记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即日起新人们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处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结婚登记,并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皖事通等网络平台无法预约非工作日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2.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需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请提前到公安部门申请变更,方可办理;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户籍地址(无迁移)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涂改、损毁、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先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原件、复印件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和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背景红色);现役人员需携带证件、居民身份证、单位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婚姻登记证明》;再婚的当事人曾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曾法院调解离婚的需携带法院调解书,曾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需要同时提供生效证明书);丧偶的提供原结婚证和配偶的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
注意事项:
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到相互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排队,按以下流程规范办理业务,取号→等候叫号(结婚登记候登区)→初审(结婚登记窗口)→受理(结婚登记窗口)→审查(结婚登记窗口)→登记 (结婚登记窗口)。
安徽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以“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登记双方有一方为安徽省常住户口的,可以选择我省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为省外常住户口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我县的,且计划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提供户政部门签发的本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具体可提前持相关资料到砀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资料预审,避免登记当天来回奔波。
办公地点: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汽博城28号楼2楼。
砀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办公电话:0557-8189613
只要感情好,天天都是好日子,请广大公众和新人们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并感谢您对砀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信息源于砀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