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第四中学初中部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同学招生简章:为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巢湖市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结合巢湖市第四中学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区域
皖维、七四一○工厂北界以南连北外环路至姥山路以南,接金湖大道以西,转太湖山路(不包括阳光花园、青蒲景苑)至长江路、龟山路(不包括凤鸣花园)以北,接湖光路连淮南铁路线以北,马鞍山以东。府山源筑小区。
注:大庙、桥东行政村,龟山社区,为市四中和市二中共同招生范围。
金湖大道以东,姥山路以南(不包括巢湖市实验中学已划招生范围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区域),为市四中和巢湖市实验中学共同招生范围。
二、招生入学办法
第一批次:
巢湖市第四中学服务区内有房产证类(学生或学生父母)。
8月8日—10日 线下材料审核(须8月4日-—6日线上登记)
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地点:巢湖四中初中部A楼一楼九(2)班、九(3)班
温馨提示:线上登记系统登录方式:
方式一:手机端。安卓手机用户在应用商店、苹果手机用户在App Store搜索“皖事通”下载安装,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区域选择“合肥市”,进入相应界面。
方式二:电脑端。在“合肥市教育局”或“合肥市教育云平台”进入相应界面。
请持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务必在线上登记。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分批错峰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线下材料审核时须提供: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房产证;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4.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房产所有人与学生关系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批次:
服务区内有其他类型房产(三代同堂、自建房、拆迁户等)
时间:8月13日,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地点:巢湖四中初中部A楼一楼九(3)班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3.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房产所有人与学生关系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报名时还须提供:
三代同堂:所在社区出具的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房产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
城区拆迁户: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自建房:相关产权证(如土地证、宅基地证或建筑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学生及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第三批次:
在我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进行我校学区范围内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随迁子女指巢湖市外来巢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指有我市乡镇户籍,来城区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8月19日或20日,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巢湖四中初中部A楼一楼九(3)班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随迁子女入学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的居住证(须提供截至当年8月31日前满半年的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即租赁证;
2.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的经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花名册;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4.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5.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6.出生医学证明;
7.房产部门出具的报名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本地市区无房证明。
重要提醒:
1. 8月21日8:30——17:30,线上登记补报名(持有房产证),8月22日线下审核材料,审核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地点:巢湖四中初中部A楼一楼九(3)班。
2. 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学校留存建档,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巢湖市第四中学招生咨询电话:82321453
说明:关于巢湖市第四中学初中部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同学招生简章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巢湖市第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