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教育与科普 » 正文

铁力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26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9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铁力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

铁力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铁力市教育局“四零承诺”实施办法(修订)》(铁教发〔2020〕28号),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秩序,结合铁力市义务教育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现将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

  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本着稳步完善的宗旨,在保持招生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全市统一使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按照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过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二、招生办法

(一)铁力市户籍学生入学

(1)遵循“两证齐全、两证一致”的原则。两证是指户口本、房产证。“两证齐全”是指适龄儿童家长的户口本、房产证都要具备,并在指定的招生区域范围内,据此确定所入学校。“两证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应与父母户籍保持一致,户籍地址应与房产证地址保持一致。

(2)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可以不必完全依照“两证齐全、两证一致”标准而全部给予录取。

(3)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要严格审核两证,按照“两证”的效力从强到弱,对报名人员进行排序,两证齐全、两证一致---两证齐全但不一致---单证---租赁。

(4)申请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凭家长(或监护人)户口、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租房协议等材料,按《铁力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范围划分公告》报名相应学区学校,在学位允许情况下按学区入学,如学区内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5)铁力市第六小学、铁力市第六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住宿生,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不限制申报条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调动随迁子女、农民工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拆迁户子女等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簿或住(租)房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申请就近入学。

  随迁子女需在规定时间报名。如相应初中学位允许可按学区就近入学,如学位已满由教育局根据初中学校情况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教育局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的学校安排送教上门。

  三、招生工作流程

  1.报名条件

(1)小学招收2018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接收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毕业生。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区的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教育局批准和备案。

  2.组织报名

(1)统一网上报名。6月17日-26日,小学入学和小升初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2)核验报名信息。6月27日-7月7日,招生学校及教育局对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因学位已满或不符合学区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

  3.确认录取结果

  7月12日前,完成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学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按照《铁力市教育局“四零承诺”实施办法(修订)》(铁教发〔2020〕28号)的要求,确保落实“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学校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得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测试。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积极宣传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和举措,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三)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政策

  铁力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按照公开、公平、均衡的原则,由学校实施阳光分班。

  具体实施程序:(1)确定班数。根据招生计划确定班级数,不可随意变动。(2)平均班额。根据学生总数合理确定班数、班额,坚决杜绝大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3)教师配置。按照“均衡配置、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班主任人选,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并在校内公示。(4)确定班级。在纪检部门、教育局、家长代表、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等共同监督下,学校组织阳光分班现场会,由学生家长代表抽签组合班级和教师团队,并当场公布抽签结果。(5) 公示结果。学校将分班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完毕后将学生名册、教师名单上报教育局备案。

(四)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现役人员、华侨、援藏干部、港澳台同胞、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教育局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五)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咨询电话:0458-2288920

  说明:关于铁力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信息仅供参考。


打赏
 
关键词: 义务教育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