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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医保登记渠道和缴费方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26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6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医保登记渠道和缴费方式

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如您有新生的宝宝,请及时办理新生儿医保登记,让您的宝宝一出生就享有医疗保障。

  福州市新生儿医保申请对象

 1.按照属地参保原则,具有福州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

  2.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非我市户籍人员,其生育的3周岁以内婴幼儿。

  3.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监护人已在福州市参加基本医保或具有福州市户籍)。

  福州市新生儿医保参保方式

  1.线下渠道:家长可携带新生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驻医院医保服务站、银行“医保e站”办理参保登记。

  2.线上渠道:

(1)户籍地或居住地登记在福州市,且已办理福州市户籍登记或居住证的新生儿

  家长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

(2)出生1年内,户籍地拟登记在福州市,且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登记的新生儿

  家长可通过闽政通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出生一件事”专区办理,“一站式”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和基本医保参保登记。

(3)出生1年内,监护人基本医保参保地或户籍地为福州市,且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

  家长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时证件类型应选择“医学出生证明”。)

  注意:凭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参保后,新一年度须凭福州市户籍或福州市居住证等身份信息办理参保缴费。

  政策规定:出生后90天内(不含90天)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保期为投保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福州市新生儿医保缴费方式

  1、若您已为您的宝宝办理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登记手续,可通过线上渠道:线上渠道: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政通、e福州、云闪付APP、支付宝等渠道缴费。您也可以用微信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

  2、线下渠道: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农行、农商行或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缴费。

  政策规定

  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保期为投保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办事指引

(一)线上渠道

  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e福州”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我要办→部门服务→市医保中心(服务地切换为福州市);福建医保服务平台。

(二)线下渠道

  各管理部服务大厅、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合作银行“医保e站”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基层服务点。

  福州市新生儿医保咨询电话:0591-12345转福州市医保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12366。

  说明:关于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医保登记渠道和缴费方式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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