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官坂中心小学校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连教综【2024】72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连江县官坂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户籍所属关系划片招生。
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为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辖区内户籍的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报县教育局批准。
2.根据一生一籍原则,不收寄读生。
划片范围
中心小学:官坂村、梅里村、洋尾村、合山村、石丘村、东澳村、东头村;
白鹤小学;白鹤村、莺头村;
下濂小学:下濂村、塘边村、北营村;
塘口小学:塘口村、梅阳村、浮泉村;
辋川小学:辋川村;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01随迁子女界定
指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官坂镇居住的非连江县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02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就读官坂镇辖区内小学需具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官坂镇辖区内有固定工作或居住地;官坂派出所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下同)。
03随迁子女招收办法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予以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中心小学自主安排,依据学校学额情况,在班生数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予以接收;学位余额不够,予以摇号或抽签接收,余下的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04中心校随迁子女入学
1.登记取号时间:8月26日上午
2.登记取号地点:五楼教导处
3.提供审核材料:
①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原籍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母亲及孩子页)。
③本县外乡镇(以下选一):父母一方与本辖区就业单位签订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或就业所在村(居)出具的劳动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
④县外随迁子女:提供派出所签发的有效期(2024年3月1日前)内暂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4.集中摇号或抽签时间:8月30日上午
5.集中摇号或抽签地点:艺体馆一楼录播室
外籍儿童入学办法
在官坂镇实际居住,持有外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含外国籍的华侨子女),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可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予以统筹安排入学。外籍适龄儿童的父母任何一方未在国外永久(或长期)居住的,应跟随父(或母)户籍居住地统筹就读。
片内生入学办法
01注册时间
一年级新生:
中心校:8月26日~27日;村小校:8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片内生名单及学位余额公示:8月29日
辖区内户籍的二~六年级转入学生:8月26日
02注册随带材料
一年级新生: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母亲及孩子页);
②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③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自行登录“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打印)。
辖区内户籍的二~六年级转入学生: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母亲及孩子页);
②纸质学籍卡(此项材料可延迟至入学后交给班主任)
③一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综合素质报告单。
注:外省转回的只需提供①③④相关材料。
特殊群体(另需提供的旁证材料):
1.低保户(含困难户、烈士子女):
需提供低保证等相关材料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父母联系电话号码留下存档。
2.部分少数民族:
户籍属于梅里(南峰)、北营(后安)、辋川(民权路)的少数民族新生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父母联系电话号码留下存档。
03招生地点
招生地点:各所小学
招生要求
1.学校一律不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确属残疾(含智障)的适龄儿童,动员其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或安排随班就读。
2.各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的材料,追究责任,予以劝退,并按照规定入学。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4.适龄儿童未按照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已知相关规定。待招生工作结束根据各校新生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5.学校不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超龄童,应当另提供当年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和相关旁证材料。
6.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上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说明:关于连江县官坂中心小学校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连江县官坂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