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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永安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28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优化营商环境:永安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优化营商环境:永安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护航“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聚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目标,切实优化永安市营商环境,在永安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积极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执法不公问题。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到位,甚至通风报信、放任、包庇,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标准,选择性执法,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二)简单粗暴执法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趾高气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问题。

  (三)运动式执法问题。行政机关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过度执法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等问题。

  (五)机械执法问题。片面理解上级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彻,执行政策简单化;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等问题。

  (六)逐利执法问题。行政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罚款进行创收,违规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3836449

  信函:永安市新安路118号司法局法治督察科,邮编:366000 

  电子邮件:yasfzdc@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是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

  二是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是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有关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感谢社会公众对永安市全市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说明:关于永安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永安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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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永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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