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泉州市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招募公告。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提高法律援助窗口的服务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泉州市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公开招募值班律师10名,负责窗口来访来电咨询解答、协助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时间
1.泉州市范围内(除鲤城区以外)的社会律师;
2.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7日。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热爱法律援助事业,有爱心,有较高的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组织性、纪律性及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的社会律师,能独立办案和解答法律咨询。执业期间,遵纪守法,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爱岗敬业,无不良反应和无被处罚记录的。
3.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电脑操作熟练。
4.同等条件下,具有较好办案业务、文字组织(信息写作)的志愿律师优先考虑。
三、招募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与律师事务所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招募。
1.报名者于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至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鲤城区打锡街157号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2楼21-22窗)报名。
2.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确定值班律师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募人数时,采取抽签形式决定10名值班律师人选。对符合报名条件且未中签的律师列为值班律师人员数据库,有空出名额时从中递补。
3.值班律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自行终止。期满,如值班律师本人自愿,且值班律师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的且无不良投诉的,服务期自动顺延。
四、管理及保障
1.履行工作职责,值班律师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到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并根据中心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2.值班律师的值班补贴由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鲤城区区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予以发放。区法律援助中心可根据每月案件实际情况,指派值班律师承办1-2件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办理窗口受理的案件)或承担相应的法律帮助类案件的办理,并按办案补贴标准发放办案补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已录用人员启动退出机制,终止值班:①在窗口值班期间因自身原因被投诉2次以上且查证属实的;②参与办理的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案件质量不合格或有被相关办案部门投诉反映的;③有其他违反法律援助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4.值班律师空缺补充。因启动退出机制造成值班律师空缺,以抽签的方式从值班律师人员数据库中选取补充。
说明:关于泉州市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招募德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