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许昌市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汇总:许昌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禹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长葛市法律援助中心、襄城县法律援助中心、鄢陵县法律援助中心、许昌市建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许昌市魏都区法律援助中心。
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民政部门发放的有关证明、能够证明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或申请人签署的经济困难承诺书;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共法律服务-受援人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1.无需向法律援助机构或承办人员付费;
2.了解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3.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更换;
4.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与相关情况,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证据材料,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
5.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6.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说明:关于许昌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基本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