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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东宁市第三中学校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入学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30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义务教育招生-东宁市第三中学校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入学公告

义务教育招生-东宁市第三中学校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入学公告:东宁市第三中学始建于1966年,原名耕读中学,位于东苑路15号,地处城乡交界处。占地面积15300.25平方米,建筑面积8408.62平方米。学校教学体系完善,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管理严格有序,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并开设特色俄语班,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

  东宁市第三中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已开始,根据东宁市教育局招生公告要求,现就做好东宁市第三中学校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8月1日(家长网上报名,进行信息采集)

  2.核验信息及统筹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19日

  3.录取发布时间:8月20日

  二、报名说明

(一)东宁市第三中学校招生入学对象

  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

(1)微信搜索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2)点击【公办报名】进入公办学校报名专栏。

(3)点击【招生公告】查看招生报名相关政策通告。

(4)点击【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报名流程操作指引。

(5)点击 【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黑龙江省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

  温馨提示: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可通过咨询电话与各学校招生负责人取得联系,填报确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手机到所报名学校现场(东宁市第三中学二楼教务处),由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进行指导报名。

  工作时间:7月26日-8月1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2.所需材料及类别

  第一类:“有学区房,两证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产权占比100%。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房产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2024年使用车库及门市作为学区房的应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主要家庭成员名下的唯一房产且达到居住条件)

  第二类:“有学区房,两证不一致”

  在学区内已购买学区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不一致,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产权占比100%。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房产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2024年使用车库及门市作为学区房的应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主要家庭成员名下的唯一房产且达到居住条件)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学区房地址不一致,但归属于同一学区。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学区房地址不一致,且与其学区房地址归属于不同学区。

  所需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一寸蓝底照片(证件照)。(2)户籍相关证件照片:出生证明、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3)房产相关证件照片:产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编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登记日期页;产权证图页;车库、门市类房产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主要家庭成员不动产证明。(4)监护人证件照片,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页。(5)无法通过出生证明或户口认定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离婚证、结婚证。

  第三类:“有户无房”及“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学区内,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东宁市内无房产。租住在本学区内的外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进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一寸蓝底照片(证件照);户籍等相关证件照片, ⑴出生证明;⑵户口首页;⑶户主页;⑷学生页;⑸监护人页;房产相关证件照片,租房协议、房屋租赁发票(税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名义下租房发票);监护人证件照片,⑴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⑵户口页;非东宁市辖区内户籍进城务工子女同时还需上传在东宁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务工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提交照片同时,需要填报文字信息。文字信息填报要准确、详细。

  2.户籍号在户口首页。

  3.产权证时间要填写房照第一页盖章的时间,产权证号要从汉字开始填写,汉字和数字都要填完整。例如:黑2020东宁不动产权第0000000号。

  4.如适龄儿童是双胞胎,在填报孩子姓名信息时做好标注。例:李XX(双胞胎)。

  5.上传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注意事项

  1.全市初中2024级新生,预计2027年中考时,将完全实施东宁市第一中学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50%政策。

  2.自2025年招生入学起,在东宁市城区内的商业用房(门市)和车库将不再作为学区房使用。拥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3.2024年起正式实施学位锁定制度,即适龄儿童少年从登记入学当年当月起至毕业期间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不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生育政策的除外)。学生小学、初中毕业或转学转出后,该房产解锁,如再有适龄儿童少年凭此套房产入学的从该儿童少年入学时间重新锁定。

  4.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学生,如学校起始年级每班级学生数达到中学50人,不再办理该校的入学手续,由市教育局调配到其他有空额的学校就读。严禁各学校私自招收借读学生。

  审核要求

  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数据由招生平台核验比对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数据,核验通过后,家长可在微信内收到录取通知。审核不合格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说明:关于东宁市第三中学校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入学公告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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