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一、年龄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严格实行6周岁入学标准。凡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二、招生范围
山城路与新兴街交汇处,山城路以东新兴街以南。
三、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校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2024年8月15日-8月16日,家长网上报名,进行信息采集,相关信息如实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
2024年8月17日上午,第一类、第二类家长凭报名材料到校现场核验信息。
2024年8月17日下午,第三类、第四类家长凭报名材料到校现场核验信息。
2024年8月18日上午,第五类家长凭报名材料到校现场核验信息。
2.材料核验及统筹时间
2024年8月18日下午-2024年8月26日
3.录取发布时间
8月27日 (请家长关注手机报名反馈信息)
四、现场核验上报材料地点
第三小学 东楼一楼大厅
五、招生条件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本学区内适龄儿童按以下类别划分,并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第一类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本市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第二类 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本市,其父母在本市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本市,其父母在本市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本市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本市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第三类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第四类 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本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第五类 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务工且合法居住,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务工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六、报名方式
入学报名采取规定时间内手机网上报名(真实填写每个项目)和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场提交材料前,务必在网上报名。
2024年全市招生入学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家长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或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材料,以信息采集时网上需要上传材料为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报名,即视为放弃本学区小学报名入学资格。
网上报名期间填报确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手机按照报名类别时间到学校现场,经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进行线下指导、帮助报名,核验材料。
咨询电话:任老师:13845336959(负责人)
温馨提示:
(1)提交图片佐证的同时,需要填报文字信息。文字信息填报要准确、详细。
(2)户籍号在户口首页。(时间比较长的户口没有这项,需要到派出所重新打印户口)
(3)产权证时间要填写房照第一页盖章的时间,产权证号要从汉字开始填写,汉字和数字都要填完整。例如:黑2020绥芬河不动产权第0000000号。
(4)如适龄儿童是双胞胎,在填报孩子姓名信息时做好标注。例:李XX(双胞胎)。
(5)上传图片类佐证要求清晰完整。
(6)如信息图片存在上传不完整或者不符现象,一键驳回。
(二)现场核验
1.相关事宜
(1)请家长通过学校的公众号,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内容,在网上报名后,按照规定现场核验时间到校上报所需佐证材料。
(2)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请带齐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原件学校暂时存留,其他证件学校存留复印件。注:1.户口复印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和入学新生页。2.房照复印房照主页和房产位置页,购房合同复印显示房产位置页和显示所有权页。)
第一类 有房有户:户口、法定监护人(学生父母)身份证、房照。未办理房照需携带购房合同和交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原件。
第二类 有户无房(第一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身份证、房照。未办理房照需携带购房合同和交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原件。
第三类 有房无户:户口、法定监护人(学生父母)身份证、房照。未办理房照需携带购房合同和交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原件。
第四类 有户无房(第二类):户口、法定监护人(学生父母)身份证、房东房照(房照原件及关键页复印件,若房东未办理房照所需审核材料同上)、租房协议、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原件。
第五类 无房无户:户口、法定监护人(学生父母)身份证、房东房照(房照原件及关键页复印件,若房东未办理房照所需审核材料同上)、租房协议、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原件。
七、注意事项
1.家长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核验材料,无误后材料上交、网上审核通过,只报名不提交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本学区就读资格,网上报名材料自动驳回处理。
2.如果招生学位出现预警,学校将按照买房先后(房产证标记时间)、租房先后(以社区电子登记为依据)进行材料审核及录取,随迁子女依据招生实际由教育局统筹安置。
3.学校将对学区内报名的适龄儿童进行入户调查,避免使用“车库”“门市房”占用学位而非实际居住现象,如若发现登记房产与实际居住不符,将取消其本年度本学区入学资格。
4.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及上报审核材料的学生,即视为放弃本学区小学报名入学资格,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报名时仅限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校报名,请保持秩序,注意间距。
6.新生家长保证提供的入学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并在市内只报一所学校,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重复报名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详细内容及后续安排,请关注学校公众号了解。)
说明:关于绥芬河市第三小学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绥芬河市第三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