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水利局:全面禁止开采河道砂石范围和举报方式
为加强武夷山市河道河堤管理,保持河势稳定,保障行洪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法》《防洪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武夷山市全面禁止开采河道砂石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砂石是国家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名义非法开采、侵占、买卖、出租河道内的砂石。
二、禁采范围
武夷山市境内的所有河道(含水库)全面禁采(防汛应急抢险、经市水利局审批的河道或水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和涉河工程除外)。
三、禁采管理和处罚
1.凡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或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砂的,即为非法采砂。
2.为保障河道工程安全、行洪安全,在禁采范围内所有采砂机具(抽砂船、筛洗砂机具、运砂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等)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全部撤离出河道管理范围。
3.依据《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禁采范围内采砂、取土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黑涉恶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四、武夷山市违规违法开采河道砂石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5320957(全市)、5208993(武夷)、5262236(星村)、5286524(兴田)、5406160(五夫)、5482158(上梅)、5472006(吴屯)、5456033(岚谷)、5426183(洋庄)
武夷山市水利局(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