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综合信息黄页 » 正文

为您服务-涞源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和认证流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7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为您服务-涞源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和认证流程

为您服务-涞源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和认证流程:

  一、认证范围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

   2、涞源县机关事业(不含机关事业离休人员)、企业、灵活就业领取离退休待遇和工伤待遇人员。

  二、涞源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

  1、线上认证: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通知要求,原社保待遇认证软件“慧政仁通”和城乡居民待遇认证软件“老来网”停用(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今年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可通过下载安装“易人社”或“河北人社”手机APP进行认证(以上两款认证软件任选其一即可)。注册后进行自助认证(手机中已下载的可直接点击“易人社”或“河北人社”图标进入,按系统提示进行认证);

  2、线下辅助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无法通过“易人社”或“河北人社”认证的,可主动与社保局、城乡居保管理中心、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电话联系或全县社会保险认证工作群联系,社保局、城乡居保管理中心或认证微信客服、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应详细告知并做好辅助认证工作。

  三、注意事项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措施。望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办人员、各行政村协办人员要及时提醒领取待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认证,逾期将影响领取待遇,经办机构对未按时完成认证人员将按照规定暂停养老金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再恢复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

  另注意:冒领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如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

  四、涞源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第一步:下载“易人社系统”或“河北人社系统”。

  第二步:首次使用“易人社”需要点击登录页面右下角“立即注册”,依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手机号(两遍),并勾选《易人社手机APP用户条款》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人员跳过第二步)。

  第三步:进入“河北人社”首页后、点击更多服务--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服务--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即可。【“河北人社系统”(无需注册)】

  登录“易人社系统”输入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易人社”点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下方的“本人认证”,页面跳转提示模板照片及姓名等信息,点击开始认证,进入刷脸认证界面,如未提示模板照片,则需前往经办机构建模后再行认证,开始刷脸,确保光线充足,正脸对准取景框,等待扫描线检测,完成刷脸,提示“恭喜您认证成功”,表示本次认证周期资格认证已完成。

  自助认证期结束后,各乡镇应按照档案整理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工作。

  五、涞源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咨询电话

  涞源县税务人社医保综合服务大厅机关事业、企业、工伤认证咨询电话:0312-7321129,0312-7318400      

  城乡居民认证咨询电话:0312—7329723

  说明:关于涞源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和认证流程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