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铺遗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芦沟镇大同村,原名剁头铺遗址。芦沟镇地处建湖城区东南,西与沿河、北与近湖镇接壤,东南分别与庆丰镇和盐都区龙冈、秦南、楼王等镇相邻。建湖县位于江苏省苏中里下河腹部,隶属盐城市,地理位置北纬33°16′~33°41′,东经119°33′~120°05′。全县总面积1160平方千米,境内河网密布,路港交错。其中,陆地面积906平方千米,占78.1%,水域面积254平方千米,占21.9%。遗址所处的区域属于温带向亚热带的过渡性气候,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四季气候分明。
1978年,村民在距地表1米处发现汉代水井。同时在井附近出土不少麋鹿骨骼,推测为汉代村落遗址。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定为遗址点。2018年,南京大学考古文物系对遗址进行初步探查与发掘,大致确定遗址范围为6万平方米,遗址主体年代确定为两周时期。大同村四面环河,现代村落主体坐落于遗址之上。
遗址大致分布在建湖芦沟镇大同村芦沟河南侧,面积超过16万平方米。发掘工作证明大同铺遗址存在商、春秋、战国、汉、唐宋、明清时期文化遗存,可将建湖当地历史至少提前至商代。遗址内涵丰富,是一处布局完备的大型聚落。其文化内涵既有外来因素,又兼具融合创新,体现了文化过渡地区的重要价值。
经考古发掘研究,芦沟大同铺遗址的主体年代为商周,遗址保存较为完整,分布范围较大,遗址内出土了大量的陶器、石器、玉器以及动、植物标本,是该地区商周时期生态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状况的重要历史见证。
考古发掘出土的动、植物遗存,为动植物考古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标本,对研究当时该地区自然地理环境、作物轮作模式和食物结构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大同铺遗址是江苏沿海地区首次发现的麦类遗存,经运用碳14测年技术对作物种子检测发现,大同铺遗址所在的江苏沿海地区的先民,在西周、东周过渡阶段,最晚在约2700年前,已经开始种植水稻、小麦、小米、黄米和大麦等作物,形成了稻-旱混作农业,提高了该遗址和高明区的知名度,对提升地域文化品位具有重要意义。
出土遗物包括来自于太湖地区的圜底近平底的夹砂陶釜,和来自于江淮地区的绳纹鬲为代表的陶器组合。战国时期,该地区既有来自于江南地区的印纹硬陶,也有许多具有本地区特色的陶器,具有较高的生态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