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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二轮报名及补报名工作说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0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6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沈阳于洪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二轮报名及补报名工作说明

沈阳于洪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二轮报名及补报名工作说明

  一、报名条件

  具有于洪区户籍学生、于洪区房产(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有效期内的于洪区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满足一项即可。

  特别说明:对于已经行政区划给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原于洪区的翟家、中朝、宁官、彰驿、高花、大潘、张士地区户籍的学生,不接受在于洪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第一轮线上报名:7月29日0:00-7月31日12:00

  线下报名:7月29日、30日,8:30-17:30,7月31日,8:30-12:00

  第二轮线上报名:8月5日0:00-8月7日12:00

  线下报名:8月5日、6日,8:30-17:30,8月7日,8:30-12:00

  补报名线下报名:8月13日,8:30-17:00(第一轮、第二轮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实施)

  三、报名办法

  线上报名:于洪区户籍学生,由监护人在手机实名认证辽事通App上报名。

  线下报名:于洪区房产(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有效期内的于洪区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

  特别说明:于洪区房产,为以下任意一种即可。

  1.学生或监护人在于洪区房产证(如房产证未下发,需提交契税发票、购房发票、已备案购房合同、入住通知单等原件)。

  2.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登记,需满足同户、同住,并且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房产不可用。

  3.房产补充说明:

  ①关于未过户的绿本小产权:需要提供小产权房证、与原房主交易协议、现房主交费的至少一年生活佐证票据(现房主的采暖费收据、水电费收据、物业费收据、网络交费收据等生活票据)。

  ②非正规备案合同、村集资、顶账等的房产:购房合同、交易收据、现房主交费的至少一年生活佐证票据(现房主的采暖费收据、水电费收据、物业费收据、网络交费收据等生活票据)。

  四、线下报名留存材料

  1.留存电子版材料:学校需要采集各种资料的原件,命名为学生姓名。

  2.留存纸质版材料:每一名学生一个文件袋装好,文件袋上写清楚学生姓名,各种复印件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居住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居住证申领凭证复印件:房产相关的复印件 。

  温馨提示: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补充说明

  1.学籍登记注册后,严格执行《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2.2027年起,具有我市学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进行中考报名。

  说明:关于沈阳于洪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二轮报名及补报名工作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沈阳市于洪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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