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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南区社会保险(社保)领域问题解答及业务咨询热线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0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7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唐山市路南区社会保险(社保)领域问题解答及业务咨询热线电话

唐山市路南区社会保险(社保)领域问题解答及业务咨询热线电话:

1、问:唐山市路南区社保中心业务范围有哪些?

答:养老保险(企业、机关、城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申报及各险种的待遇发放。

唐山市路南区社保中心服务科室及咨询热线电话:

社保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申报)咨询电话:2862528

 社保服务中心权益科(待遇发放)咨询电话:2862107

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261

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保险关系转移科咨询电话:2862792

2、问:更换新的社保卡后如何同步更新到社保系统?

答:新社保卡更换后将会由银行系统主动推送给社保系统,如果未推送成功,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新的社保卡到人社公共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更新卡号业务。

唐山市路南区社保中心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咨询电话:2862528

3、问:机关事业退休职工由于更换社保卡导致养老金发放失败如何应对?

答:退休职工应选择每月月初(6号左右)收到当月养老金后尽快换卡,以免银行不能及时推送社保卡信息到社保发放机构,造成养老金发放失败。如果因为换卡不及时造成养老金发放失败,请及时联系所属单位,由单位到人社公共服务大厅办理更改卡号业务。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咨询电话:2862528

4、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代办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到区人社公共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或登录“河北人社”APP--更多服务--社保保障--灵活就业参保(参保地选择路南区),进行办理。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咨询电话:2862528

5、问: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没有交够15年,哪种情况可以一次性趸缴?

答:只有在2011年6月底以前,曾有企业养老保险实际参保缴费经历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一次性趸缴。具体要求为:该类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可延长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如遇特殊情况,请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咨询电话:2862528

6、问: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并办理退休吗?

答:除“第5问”的情况外,不可以一次性趸缴,也不可以一次性补缴,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咨询电话:2862528

7、问:企业参保登记流程?

答:(1)登录“唐山市人社一体化平台单位网报系统”

(2)点击“去注册”,注册单位专管员信息,用户名按自己的规则填写,通过系统校验即可,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要如实填写,并于每月1-20日办理开户;

(3)按照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如有CA证书,点击首页右上角小齿轮进行CA证书绑定;

(4)CA证书绑定后重新登录,选择“未参保”,点击“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按页面提示,录入单位登记信息及单位参保人员信息,依次点击“保存-材料上传-提交经办”,等待线上受理后台审核。审核成功后重新登录进行单位绑定。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咨询电话:2862528

8、问:为企业职工办理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答:申办人身份证原件、承诺书(需填写火化证登记时间或死亡时间)、死者身份证原件、死者工资卡。(注:目前可以申领2022年度死亡人员丧葬费,2023年度死亡人员丧葬费申领需等待2022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下发且系统参数调试好后办理。)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咨询电话:2862528

9、问: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每年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请关注“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消息发布,一般为每年下半年开始。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咨询电话:2862528

10、问: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移?

答:目前,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移由单位负责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业务材料,职工无法自行办理。转移所需《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地为省内企业,需在“河北人社”APP上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地为省外企业,需在“掌上12333”APP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地为机关事业单位,由原单位在客户端打印。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关系转移科咨询电话:2862792

11、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待遇每月发放日期?

答: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至20日。失业待遇当月15日前申领成功的,当月21日到31日发放失业待遇;当月15日后申领成功的,次月21日到31日发放。

唐山市路南区社保中心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权益科咨询电话:2862107

12、问:目前失业金发放标准?

答:根据现行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起,失业金每月发放金额为1760元。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权益科咨询电话:2862107

13、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待遇申领成功但社保卡没有收到钱怎么回事?

答:原因可能是(1)没有去银行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2)自行更换社保卡后没有到人社公共服务大厅更新卡号。如不属于上述情况,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一年社保卡银行流水到相关科室核实。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权益科咨询电话:2862107

14、问:领取失业金人员是否发放取暖费?

答:根据现行文件,自2022年11月1日起,领取失业金人员无取暖费。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权益科咨询电话:2862107

15、问:企业职工更换新的社保卡(或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后什么时候恢复发放待遇?

答: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每月20日前成功更新社保卡号或新激活社保卡的,可在次月发放期领取养老待遇;每月20日后成功更新社保卡号或新激活社保卡的,可在次次月发放期领取养老待遇。领取失业待遇的,每月15日前成功更新社保卡号或新激活社保卡的,可在当月发放期领取失业待遇;每月15日后成功更新社保卡号或新激活社保卡的,可在次月发放期领取失业待遇。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权益科咨询电话:2862107

16、问:企业参保人员如何查询保险?

答:可在“河北人社”APP上查询,如需打印参保证明可到人社公共服务大厅自助机自行打印。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权益科咨询电话:2862107

17、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退休金何时发放?

答:退休金每月6日前发放,每逢节假日在假前发放。如遇国庆假期,9月月初发放当月退休金,9月底发放10月退休金,10月不再发放退休金。建议查询人员到银行打印流水核对。

特别提醒:绩效奖金、取暖费等不属于社保发放范围,由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情况咨询所属单位。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权益科咨询电话:2862107

18、问:企业职工待遇领取人员如何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答: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进行待遇资格认证。无法配合生存认证的企业职工,家属可携带相关资料交到路南社保服务中心权益服务科。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权益科咨询电话:2862107

19、问:工伤待遇可以由个人申报吗?

答: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后,其所享受的工伤待遇均应由单位负责为其申报。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0、问:工伤医疗机构有限制吗?

答:职工发生工伤后,可在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急诊治疗,伤情稳定后要转院或转诊至唐山市统筹范围内的医疗协议机构进行治疗,否则基金不予报销。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1、问:工伤医药费能全额报销吗?

答:通常工伤医药费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执行实报实销原则:(1)单位在工伤发生一月内申报工伤(2)治疗部位与工伤认定相符;(3)用药及治疗项目在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耗材目录范围内。

特殊情况:(1)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按规定承付工伤认定书下达后新发生的费用;(2)进口药品不予报销,进口一次性植入材料基金承付70%。

唐山市路南区社保中心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2、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享受什么补助?

答: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后,住院治疗期间可享受伙食补贴,标准为20元/天。在统筹区域外住院就医的,可享受去返程的交通补贴。住院期间,工伤职工因生活不能自理确实需要护理的,由其单位支付护理费或安排相应人员。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3、问: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怎么办理?

答: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功鉴定康复治疗期后,由单位为其提出康复治疗申请,经区级和市级经办机构审批,可到定点康复治疗协议机构进行康复治疗。需延长康复治疗期的,凭医生诊断由单位为其提出延长康复治疗期申请,经区级和市级经办机构审批后,可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4、问:工伤职工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工伤职工经鉴定下伤残等级后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基金承付。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由基金承付;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不能正常上岗的,由单位为其安排转岗,不能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5、问:鉴定费能报销吗?

答:初次鉴定费用由基金承付。再次鉴定成功后,鉴定费用由基金承付。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6、问:离职后鉴定下伤残等级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答:工伤职工经伤残鉴定下伤残等级后,无论是否在职,都应由工伤发生单位为其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7、问:工伤伤残职工离职后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经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到期未续签的,可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承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承付。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8、问:工伤职工离职后鉴定下来伤残等级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吗?

答:不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二款规定,七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到期的可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里七至十级伤残等级是前置条件。

唐山市路南区社保中心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29、问: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唐山市路南区社保中心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30、问: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是什么?

答:⑴用人单位通过CA办理人员减少,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到审核部门进行失业保险缴费月数核实

 ⑵失业人员在“河北人社”APP线上发起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申请,符合条件人员系统审核通过

 ⑶审核通过者失业保险金次月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医保补贴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32、问: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763元/月,失业保险缴纳不满一年按733元/月。符合2022年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但未申领的,可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申领失业补助金待遇。

服务科室: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091

33、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

答:自2021年5月起,80周岁以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至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丢失补办后,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送至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街道(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

服务科室: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261

34、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如何封存?

答:账户封存需到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街道(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261

35、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答:办理新参保登记需到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街道(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缴费需在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上操作;补缴往年费用需到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街道(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补缴手续。

服务科室: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261

36、问:机关事业退休职工由于更换社保卡导致养老金发放失败如何应对?

答:退休职工应选择每月月初(6号左右)收到当月养老金后尽快换卡,以免银行不能及时推送社保卡信息到社保发放机构,造成养老金发放失败。如果因为换卡不及时造成养老金发放失败,请及时联系所属单位,由单位在系统中操作此业务。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261

37、政府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选择200元(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30元,2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261

38、16-59周岁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美老保险的贫困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对16-59周岁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残等困难群体),地方政府按照100元的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服务科室:社保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咨询电话:2862261

39、问:参保单位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先在哪里报备?

答:关注唐山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工伤事故报备。

服务科室: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管理科热线电话:2862190

40、问:咨询伤者无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如何申请工伤?

答:需要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再进行申报。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申请时间为受伤之日起30天内,个人申请时间为受伤之日起第31天至一年内)并提交相关材料。

服务科室: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管理科热线电话:2862190

41、问:工伤认定结果何时作出?

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务科室: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管理科热线电话:2862190

42、问:上下班途中何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服务科室: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管理科热线电话:2862190

43、问:50岁女工人退休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以企业女工人的身份50岁退休。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退休年龄时,是企业女工人身份且一直从事操作岗位(非管理岗、非专业技术岗)工作。

 2.总缴费满15年(含视同工龄)及以上。

3.累计单位缴费10年以上。

 4.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5年以上。

二、以自由职业者身份退休(总缴费满15年及以上)。分两种情况:

1.对于曾在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申请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对于其他从事灵活就业缴费的女性参保人员,年龄满55周岁方可申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服务科室: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监督科热线电话:2862176

44、问: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3.建立个人账户以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

4.符合冀劳社[2008]30号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即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以及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自由职业者继续缴费的,需有原单位改制批文;

5.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治疗终结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以上条件每年可能略有不同,以当年省级下发文件为准。

服务科室: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监督科热线电话:2862176

45、问: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什么时间办理?

答:办理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我省每年统一办理一次,具体办理时间以省厅下发文件时间为准。关注“路南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到档案所在部门登记。

唐山市路南区社保中心服务科室:社会保险管理与基金监督科热线电话:2862176

说明:关于唐山市路南区社会保险(社保)领域问题解答及业务咨询热线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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