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城关第四小学校和城关小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确保平利县城关第四小学校2024年秋季顺利开学,根据平利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平利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平教体发〔2024〕5号 ),现将平利县城关第四小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年级新生
(一)入学年龄
2018年8月31日(含) 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招生范围:城关镇西城社区、陈家坝村、猫儿沟村、二道河村、药妇沟村和白果社区。
(三)招生对象
1.本县户籍户
(1)常住户籍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一致者,须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付款票据)。
(2)无房产户籍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同一户籍但无房产者,须提供户口簿、无房产证明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上述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3)户籍与房产分离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但在本学区无户籍有房产并实际稳定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付款票据)。
(4)本县户籍的异地搬迁户、拆迁户、进城务工户、经商户
易地搬迁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学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实际稳定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居住簿或搬迁安置协议。
拆迁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因城区改造、征地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现在本学区安置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协议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进城务工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务工半年以上 (2024年3月1日前,以缴纳社保日期为准)并租住在本学区者, 须提供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用工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经商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经商半年以上(2024年3月1日前,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准)并租住在本学区者,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2.随迁子女户:随迁子女户指户籍在外县、现在我县居住的对象。
(1)有居住证户: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居住地址在本学区,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
(2)无居住证户:比照本县户籍的户籍与房产分离户、进城务工或经商户要求执行。
上述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所提供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入学手续;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对象,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
(四)新生登记时间
2024年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常住户、户籍户、房产户子女登记)
2024年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搬迁、拆迁、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登记)
2024年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入学新生补充审核登记)
(五)新生登记地点:平利县城关第四小学南一楼六(3)、六(4)班教室。
(六)登记流程:由一名家长携带适龄儿童本人和相关佐证材料进入校园——学校审核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现场登记;不符合入学条件的现场告知监护人。
(七)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户籍复印材料包括户口簿首页、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页、儿童所在页。所有材料均复印在A4纸上。
2.依据我校现有师资及教室情况,我校2024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180名。对我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户籍户、房产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拆迁户全部接收;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户、外来经商户、随迁子女户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接收,学位已满后到有空余学位的县城或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3.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医院按照表上项目进行体检,并开具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体检表和预防接种证复印件于9月1日开学上交学校。
4.本次登记暂不收费,开学后按照上级核定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二、其他年级学生
按照教体局文件要求,因我校2024年秋季二至六年级各班均无空余学位,无法接收转入学生。
招生咨询电话:
县教科局 0915-8428258
城关第四小学 0915-2070215
以上信息来源于平利县城关第四小学。
平利县城关小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确保平利县城关小学校2024年秋季顺利开学,根据平利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平利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平教体发〔2024〕5号 ),现将平利县城关小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年级新生
(一)入学年龄
2018年8月31日(含) 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招生范围
城关镇五峰社区、南城社区、五峰村。
(三)招生对象
1.本县户籍户
(1)常住户籍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一致者,须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付款票据)。
(2)无房产户籍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同一户籍但无房产者,须提供户口簿、无房产证明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上述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3)户籍与房产分离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但在本学区无户籍有房产并实际稳定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付款票据)。
(4)本县户籍的异地搬迁户、拆迁户、进城务工户、经商户
易地搬迁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学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实际稳定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居住簿或搬迁安置协议。
拆迁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因城区改造、征地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现在本学区安置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协议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进城务工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务工半年以上 (2024年3月1日前,以缴纳社保日期为准)并租住在本学区者, 须提供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用工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经商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经商半年以上(2024年3月1日前,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准)并租住在本学区者,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2.随迁子女户
随迁子女户指户籍在外县、现在我县居住的对象。
(1)有居住证户: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居住地址在本学区,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
(2)无居住证户:比照本县户籍的户籍与房产分离户、进城务工或经商户要求执行。
上述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所提供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入学手续;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对象,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
(四)新生登记时间
2024年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常住户、户籍户、房产户子女登记)
2024年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搬迁、拆迁、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登记)
2024年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入学新生补充审核登记)
(五)新生登记地点
平利县城关小学综合楼一楼。
(六)登记流程
由一名家长携带适龄儿童本人和相关佐证材料进入校园——学校审核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现场登记;不符合入学条件的现场告知监护人。
(七)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户籍复印材料包括户口簿首页、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页、儿童所在页。所有材料均复印在A4纸上。
2.依据我校现有师资及教室情况,我校2024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70名。对我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户籍户、房产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拆迁户全部接收;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户、外来经商户、随迁子女户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接收,学位已满后到有空余学位的县城或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3.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具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一表三单”(体检表和肝功化验单、胸透化验单、心电图报告单)和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于开学上交学校。
4.本次登记暂不收费,开学后按照上级核定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二、其他年级学生
按照教体局文件要求,因我校2024年秋季二至六年级各班均无空余学位,无法接收转入学生。
以上信息来源于平利县城关小学校。
说明:关于平利县城关第四小学校和城关小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