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禄丰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和医保报销政策:禄丰市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的除外)、长期在禄丰市辖区居住、生活或工作的外地户籍人员,均可参加禄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缴费时间和标准
2025年度禄丰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缴费标准。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为670元/人。
二、特殊人员参保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个人不用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400元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个人缴费280元,医疗救助资金资助120元;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贫困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280元,医疗救助资金资助120元;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220元,医疗救助资金资助180元;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355元,医疗救助资金资助45元;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新参保方式(任选一种均可)
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就便到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各乡镇服务中心办理。
可在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新参保。
四、缴费方式(任选一种均可)
缴费人可以到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网点和村委会(社区)、禄丰市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或各乡镇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由工作人员辅导办理缴费;
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缴费;
通过云南农村信用社手机APP、云南农行微银行公众号缴费;
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缴费。
五、设置待遇等待期
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期间缴费的,可以从2025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疗费用报销。2025年2月25日以后才缴费的,要等待3个月才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在等待的这3个月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等待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六、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奖励机制
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封顶线;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对当年未报销过医药费用的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原则上每次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楚雄州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七、医保报销政策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医可报销50%,年度内个人高可报销500元。
(二)慢病门诊报销政策。23种病种,无起付线、直接报销60%,一个病种高可报销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500元,年度高可报销3000元。
(三)特殊病门诊报销政策。30种病种,起付线1200元、报销70%,其中,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两个病种不设起付线,可直接报销90%。
(四)住院报销政策。楚雄州内,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85%,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80%,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65%;楚雄州外,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85%,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65%,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60%。不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的,在楚雄州内报销比例降低5%,楚雄州外报销比例降低10%。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累计可报销15万元。
(五)大病保险待遇。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0000元)以上的部分: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60%;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70%;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80%;6万元以上的支付比例90%。个人年度累计可报销15万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户等起付线为5000元。
(六)住院分娩报销政策。顺产包干标准为一级和二级医院1800元,剖宫产包干标准一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700元,个人不支付费用。在三级医院顺产最高可报销2400元、剖宫产最高可报销3400元,超出部分个人承担。
“个人每天一块一,享受财政六百七”,居民医保对个人来说是性价比非常高的医疗保障制度。参保买的是一份保障,更是一年安心。
说明:关于2025年禄丰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和医保报销政策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