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普洱市思茅区养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洱市思茅区将于2024年8月20日起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后即2024年8月20日后。
二、整治措施、流程
(一)普洱市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流浪犬、弃养犬进行依法收容管理。凡城区范围内发现的无人管理、无牵引绳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犬,将依法进行收容管理。
(二)请广大养犬市民及时办理犬只备案登记,领取犬牌。携犬外出时,佩戴好犬牌并使用牵引绳拴好犬只。
(三)普洱市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每日发布被收容的犬只信息,犬只主人持本人身份证证件、狂犬疫苗接种证明、养犬登记备案证明等7日内到收容地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或者养犬人拒不认领的,按无主犬处理。
(四)若发现居住处附近有流浪犬出没,可联系普洱市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收容管理。联系电话:0879—2209999。
(普洱市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