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告知
广大城乡居民:马关县自9月1日起,全面启动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为落实公民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公民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主动参保意识,切实维护公民的参保权益。现将马关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参保对象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外来投资经商、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和规定的其他人员。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67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大病保险,个人不再单独缴费。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止。(注:每月1日—25日可以缴费,每月26日起缴费系统关闭,次月1日重新开放)。
四、马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一)正常参保人员。往年已在马关县正常缴费、今年继续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税务APP、云南农信APP、农业银行APP或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二)新参保人员。1.新参保人员:可在“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缴费,也可持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乡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2.往年在异地参保的人员:可在“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上办理城乡居民停保登记(只支持停保本人)后,再在“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缴费,也可持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乡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3.新生儿:新生儿(出生12个月内)已落户的以户口簿、未落户的以出生医学证明为依据办理参保登记,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出生超过90天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报销。
五、集中缴费期和非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区别
已建立居民医保筹资长效机制,鼓励连续参保,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止)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期1个月),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到付。
依法参保是您应尽的义务,依法享受待遇是您的权利。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马关医疗保障事业,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如您对缴费渠道和程序有疑问,请咨询马关县税务局(咨询电话:0876—7462608);如对医保政策不清楚,请咨询马关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876—7120270)。
说明:关于马关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告知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