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相关补贴标准信息公布:为了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2024年7月30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要求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相关补贴政策及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发布如下,欢迎道路货运领域从业者及时咨询。
包头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相关补贴政策咨询电话如下:
包头市东河区:0472-5999205
包头市青山区:0472-5995871
包头市昆都仑区:0472-2127816
包头市石拐区:0472-5999205
包头市九原区:0472-5999205
包头市高新区:0472-5995871
(包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