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通告
为加强临沧市临翔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临沧市临翔区主城区实际,现将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称排水许可证)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办证对象
在临沧市临翔区规划主城区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从事工业、建筑、住宿、餐饮、医疗、教育、农贸市场等活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住宅小区、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均需办理排水许可证。
二、办证时间和地点
排水户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临沧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94号窗口)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三、办证程序
(一)各排水户在办证之前,需对各自产权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进行分流改造,改造符合规范的可以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二)排水许可证办理程序为窗口受理——材料审查——现场勘验——合格的发放许可(发现错接、误接及预处理设施不合格等现象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发放许可证)。窗口咨询电话:0883-2136805。
(三)排水许可证办理申报材料可查询云南政务服务网(在切换区域和部门窗口进入临沧市——临翔区界面,进入办事服务——部门办事(选择按部门)——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界面查看)。
(四)排水许可证办理网上申报流程为申请人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依次进入首页——注册或登录账号——营商服务——办理建筑许可——网上办件——我要申报(输入项目代码)——获取项目——并行推进阶段(审批层级为临翔区)——选择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五)申请人可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赋码申请,进入首页——注册或登录账号——专题服务——查看更多——投资建设项目——按项目性质选择项目赋码。赋码咨询电话:0883-2123090。
四、相关说明
(一)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二)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三)各类在建建筑工程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四)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五)对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六)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按规定完成排水许可证补办的排水户违规排水行为给予免于行政处罚处理。
(七)在2025年3月31日前,对不按规定限期整改并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