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综合信息黄页 » 正文

鄂伦春自治旗居民须知: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03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16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鄂伦春自治旗群众须知: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

鄂伦春自治旗群众须知: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

  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开始了,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为您详细介绍参保政策。

  参保缴费时间: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2月28日,收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征缴期。

  温馨提示:鄂伦春自治旗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及时缴费,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2025年2月28日前未缴费人员将无法享受待遇!

  参保缴费标准:

(一)普通人员缴费标准。普通成年人和未成年人:400元/人/年。

(二)特殊人员缴费标准。一是低保对象人员:200元/人/年。二是重度残疾人员:200元/人/年。三是特困人员、孤儿: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四是返贫致贫(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50元。

  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式:

(一)普通人员正常续保方式。一是通过税务部门微信小程序(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蒙速办APP、内蒙古税务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缴费。二是前往各乡镇税务缴费大厅、建设银行网点等地进行线下缴费。

(二)特殊人员缴费方式。为避免重复缴费、错误缴费和退费等问题出现,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重度残疾人由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应缴费额核定后,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智能化线上渠道和传统线下渠道依核定缴费。特困人员、孤儿人员缴费事宜由医保部门统一代缴代办。返贫致贫、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缴费事宜由乡镇统一代收代办。

(三)新参保人员(含断保人员)。到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服务大厅或各乡镇服务中心进行费用核定后,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智能化线上渠道和传统线下渠道依核定缴费。

(四)新生儿。一是正常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90天)内可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通过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蒙速办APP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二是参保登记前死亡。办理户籍登记前死亡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其法定监护人可凭新生儿《死亡证明》,以“父亲或母亲姓名+XSE”作姓名,选择“其他证件类型”用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报销办结后,应及时为其办理终止参保。

(五)外地户籍人员。取消户籍限制,持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明或未参保承诺书,即可参加鄂伦春自治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缴纳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鄂伦春自治旗税务局0470-5627510;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70-5622468。

  温馨提示: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新生儿参保核定可在本乡镇服务中心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