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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华新北天地商旅发展区关于旅游餐饮、酒店宾馆住宿等行业价格倡导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04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10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成都成华新北天地商旅发展区关于旅游餐饮、酒店宾馆住宿等行业价格倡导书

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各经营主体价格行为,加强旅游餐饮、酒店宾馆住宿等重点行业价格行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向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倡导书如下:

  一、依法诚信经营

  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的停车收费,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或提高收费标准。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各涉旅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严格明码标价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01,从事旅游商品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相应项目。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餐饮、文化娱乐等服务行业在节日期间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02,从事酒店、宾馆及住宿行业的着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是各住宿业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价格秩序;

  二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应当在网络推销页面和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宣传图片应与客房相符。如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并告知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提供服务,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临时加价;

  四是在第三方(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五是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及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情节较重,构成价格欺诈的高可罚款50万元,构成哄抬价格的高可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高可罚款500万元。

  三、强化执法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市场巡查、法规提醒、发放告诫书、执法检查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说明:关于成都成华新北天地商旅发展区关于旅游餐饮、酒店宾馆住宿等行业价格倡导书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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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价格倡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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