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打击骗保行为投诉举报电话: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员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转卖药品套取现金、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隐瞒第三方责任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予以举报,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打击骗保行为举报电话:0479-7525383 、0479-7523781
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打击骗保行为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套取医保资金;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不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9.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
1.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或以日用品、保健品以及其他商品串换为医保基金可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进行销售,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和范围向参保人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3.不严格执行实名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向其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4.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说明:关于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打击骗保行为投诉举报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