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沐川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指南和咨询电话
一、申领对象
截至2023年底无失业保险费历史欠费,2023年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注: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单位)中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纳入返还范围。
二、补贴标准
以2023年度参保企业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三、申领渠道
(一)免申即享
全省统一生成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推送至“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参保单位自行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模块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进行确认。
(二)自主申领
劳务派遣单位和对“免申即享”数据比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参保单位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四、资金拨付
(一)非劳务派遣单位
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申领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拨付至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二)劳务派遣单位
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整体拨付至劳务派遣单位对公账户,劳务派遣单位需在稳岗返还资金到账30个工作日内将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的资金全额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
五、申领时限及经办机构
申领截止2024年12月31日。
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咨询电话:0833-4601262
说明:关于2024年沐川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指南和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