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惠农政策-丹棱县农业领域各项补贴政策及咨询电话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政策内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目的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对保护好耕地质量的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属于普惠制。按照丹棱县实施阶梯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革方案要求,我县耕地保护补贴根据种粮情况分为四个等级,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补贴系数进行补贴,但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给予补贴,耕地撂荒的不予补贴。各乡镇统计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核查种植情况后,报县政府审定。丹棱县政府根据核查情况,按比例调剂。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补贴标准:根据财政厅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规模加上上年结转的资金,作为当年补贴资金总规模,按经审核确认的全县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耕地地力保护的亩均补贴标准。
适用期限:一般每年6月开展申报和公示工作。
咨询电话: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 37209139 37209506
二,稻谷价格补贴
政策内容:按照上级关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决策部署,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稻谷种植者进行资金补贴,以此鼓励和支持大力发展稻谷生产。补贴依据是丹棱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当年稻谷种植面积。
补贴(助)对象:为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
补贴(助)标准:根据财政厅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规模加上上年结转的资金,作为当年补贴资金总规模,按经审核确认的丹棱全县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的亩均补贴标准。
适用期限:一般每年9月开展申报和公示工作。
咨询电话: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 37209139 37209506
三,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政策内容: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贴实际种粮农民,切实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利益。补贴依据是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具体补贴粮食作物品种由各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补贴对象: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补贴标准:根据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规模加上上年结转的资金,作为当年补贴资金总规模,按经审核确认的全县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的亩均补贴标准。所以,每个县的亩均补贴标准不相同。
适用期限:依据当年资金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方式: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 37209139 37209506
四,种粮大户补贴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调动种粮积极性,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规模种粮业主进行资金补贴。补贴依据是县域内规模种粮业主单季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最低种粮规模要求由当年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
补贴对象:2024年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100亩及以上的种粮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根据年度财政资金总量和补贴面积等情况确定,2024年补贴标准100元/亩。
适用期限:一般每年小春季5月10日前、大春季6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
咨询方式: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 37209139 37209506
五,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政策内容: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效益为主线,走好“适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天府良机”,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眉山市补贴标准按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的补贴标准执行。
适用期限:长期
咨询方式: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管理股 37202042 37201105
六,生猪良种补贴
政策内容:生猪良种补贴是稳产保供,惠民的民生工程。切实抓好人工授精技术和良种精液的推广与服务,提高母猪的配怀率和产仔数,有助于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
补贴对象:开展人工授精存栏≥5头的能繁母猪养殖户,优先补贴中小规模养殖户(存栏5头至100头),其次补助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中优先支持省部级标准养殖场和参与兽药减量化养殖场。
补贴标准: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40万元,补贴能繁母猪5000头,补贴标准为80元/头,补贴对象以申报提交资料时间先后为准,末位时间相同导致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申报核实数量比例分配。
适用期限:2024年
咨询方式:畜牧兽医饲料渔业渔政管理股 37209130
七,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内容:为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提供安全保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的重要作用。
承保机构: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仁美镇、杨场镇和张场镇,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齐乐镇、顺龙乡,以上承保机构承保期为2022年—2024年,后续年份待财政部门遴选决定。
保险品种:种植业(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和地方特色补贴品种(柑橘、育肥猪价格保险、葡萄、李子),若有新增或删减险种,以财政部门文件为准。
补贴对象: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具体保额及保费补贴比例按省财政厅发布的补贴标准执行。
适用期限:长期
咨询方式:经建金融股(综合股) 37201546,农田建设管理股(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 37209139 37209506,特色产业发展股(柑橘、葡萄、李子) 37206017,畜牧兽医饲料渔业渔政管理股(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育肥猪价格保险) 37209130
八,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政策内容: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聚焦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中精量播种、机收减损等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推动丹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补助对象:小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
补助标准: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水稻、油菜、玉米、大豆、豌豆、红薯、马铃薯、小麦、高粱等粮油类作物耕、种、防、收环节分别补助29元/亩、17元/亩、8元/亩、37.28元/亩,四个环节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91.28元/亩;对接受服务的单个粮油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适用期限:2024年
咨询方式: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37205851
九,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政策内容:为提升大豆油料产能和自给率,大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进行补贴(助)。原则上为先种后补。种植模式重点推行3行大豆与2行玉米带状套作种植和4行大豆与2行玉米带状间作种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推广果豆、茶豆等其他不与主粮争地的大豆扩面增产新模式。
补助对象:完成当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等。
补助标准:将根据当年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和播面任务统筹确定。
适用期限:长期
咨询方式:农田建设管理股 37209139 37209506
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政策内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用优质品种、应用高产技术、改善生产设施设备条件等,努力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
补助对象: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品种)的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规模要求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确定。
补助标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确定。
适用期限:2024年
咨询方式:农田建设管理股 37209139 37209506
注:以上政策和项目补助内容、对象、标准、适用年度等以部省新文件为准。
说明:关于丹棱县惠农政策-丹棱县农业领域各项补贴政策及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