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2024年度用人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事项的通告: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48号)要求,现将雅安市2024年度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的300%和60%执行(详情见附件)。
(二)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的300%和60%执行(详情见附件)。
(三)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的300%和57%执行(详情见附件)。
二、社会保险费补差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2024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由税务部门统一生成三项社会保险补缴金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511元的,应补足差额到4511元;失业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285元的,应补足差额到4285元;月缴费工资高于21228元的,应补足差额到缴费工资(最高补到22555元)。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三、雅安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咨询方式-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12366;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0835-2227779; 雅安市雨城区:0835-2822058 ; 雅安市名山区:0835-3225695; 雅安市荥经县:0835-7625337; 雅安市汉源县:0835-4223204; 雅安市石棉县:0835-8859991; 雅安市天全县:0835-7391231; 雅安市芦山县:0835-6522959; 雅安市宝兴县:0835-6821997。
雅安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咨询方式-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12345; 雅安市市本级:0835-2224647 ; 雅安市雨城区:0835-2220531 ; 雅安市名山区:0835-3224117 ; 雅安市荥经县:0835-7621042 ; 雅安市汉源县:0835-4225835 ; 雅安市石棉县:0835-8858958 ; 雅安市天全县:0835-7227140 ; 雅安市芦山县:0835-6525704 ; 雅安市宝兴县:0835-6823114。
附:雅安市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注: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2.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7%,上限为2023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说明:关于雅安市2024年度用人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事项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