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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办理户籍业务指南和射洪市各派出所户籍咨询联系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2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32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射洪市办理户籍业务指南和射洪市各派出所户籍咨询联系电话

射洪市办理户籍业务指南和射洪市各派出所户籍咨询联系电话

  一,办理业务所需材料

(一)新生儿入户

  新生儿可随父也可随母入户

  具备资料:

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②婴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并复印件;③婴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④计划生育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查验)。

  非婚生育的,还需婴儿父母非婚生育调查证明材料;

  因故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收养婴儿的,收养人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1999年4月1日前形成的事实收养,难以办理《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户口登记机关需调查核实。

(二)、户口迁入

  城镇居民一律不得迁入农村,农村居民投靠迁入城镇不受年龄及投靠顺序限制。

  具备资料:

  1、婚迁:①双方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②结婚证原件并复印件;③迁移人员近期登记照1张。

  2、投靠:限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或年迈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需提供①双方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②关系证明(医学证明书或相关证明文件);③迁移人员近期登记照1张。

  3、购房:①本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②房产证(商品房)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③不在同一户上随迁人员关系证明。④迁移人员近期登记照1张。

  4、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入:①原籍地户口迁出信息或身份证、②迁移证;③毕业证;④报到证。

  5、其他迁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用、调动入户,需单位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并复印件。

  6、农村居民到城镇入户,实行“零门槛”。

(三)、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1、出生日期更正

  凡201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入户的,一律不得更改年龄;凡已经申请更正过年龄的,户政机关不再受理更改申请。

  确有不一致的,需提供①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②本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③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或一代居民身份证、迁移证明等户籍档案资料);④户籍人员调查材料及报告;⑤本人近期照片。

  2、姓名变更

  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符合条件予以变更的需提供①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②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③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资料、无违法犯罪证明、无债权债务民事纠纷公证书以及涉及父母婚变的相关证明等资料)

  增加曾用名,需提供①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②本人居民户口簿;③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实有过该姓名的证明。

  3、性别变更:①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②本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③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④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⑤民警调查材料;⑥变性后照片。

  4、民族变更: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符合条件可以变更的,需提供①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②本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③市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更改民族成分证明书》。

  5、非主项变更。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持①居民户口簿;②相关证明。

(四)、户口补录

  1、婴儿出生多年(六周岁以上)未入户,需提供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②父母结婚证原件并复印件;③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④查验计生部门相关证明;⑤已入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籍资料原件并复印件;⑥入户人照片。

  非婚生育的,还需婴儿父母非婚生育调查证明材料;

  因故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收养婴儿的,收养人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1999年4月1日前形成的事实收养,难以办理《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户口登记机关需调查核实。

  2、迁移证过期恢复户口,需提供①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②过期迁移证原件;③迁入地户政机关未入户证明;④入户人近期照片。

  3、其他恢复户口,需①本人书面申请;②原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③婚姻及工作地户政机关无户口证明;④其他证明材料及民警调查;⑤入户人照片。

  服刑期满人员、退役人员、撤销死亡宣告及失踪人员需释放证明、退伍证、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并复印件。

(五)、户口迁出、注销

  户口迁出:①办理迁移证:迁往外省凭迁入地《准予迁入证》和居民户口簿到户籍地所辖派出所办理。②本省内迁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入户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直接办理入户登记。

  户口注销:①参军注销户口。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应征入伍通知书到户籍所辖派出所申请注销;②死亡销户。申请人持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部门死亡证明(如医院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民政安葬证明)到户籍所辖派出所注销户口,收缴身份证;③宣告死亡或失踪。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法院宣告文书注销户口,收缴身份证;④出国出境。申请人持户口簿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户口,收缴身份证。⑤重户注销。申请人持本人申请,和多重户口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所辖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注销违规违法设立的户口,同时收缴户口簿和身份证。

(六)、居民身份证办理

  1、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

  本人申领,未满16周岁的还需有监护人带领。

  具备资料:首次申领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核对表》或其他有本人照片并能证明其个人信息的有效证件;③未满16周岁的还需有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                                      

  丢失、损坏补领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未满16周岁的还需有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

  2、临时身份证办理

  具备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

   在射洪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县人员,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丢失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居住证;②在居住地户政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户政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③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④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⑤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七)、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1)挂失申报,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其他身份信息证明材料。

(2)丢失招领,捡拾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捡拾身份证。

(八)、居住证办理

  具备资料:①申领人居民身份证;②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③申领人照片。

(九)、边境通行证办理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我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应当申请边境通行证。

  具备资料:①《前往边境管理通行证区申请表》;②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申领人1寸照片3张。

  二、业务办理流程

(一)、婴儿出生入户

  办理流程:监护人或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①一周岁以下,所长审批,当场予以办理入户;②一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手续齐全的,所长审批后,由派出所户籍民警网上申报县局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户籍人员调查核实,所长审批后,由户籍工作人员集中报送县局审批。需报县局审批的,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二)、户口迁入

  办理流程:①省内迁入的,由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填写《入户申报审批表》,所长审批后,直接办理省内一站式迁移;②省外迁入的,迁入地派出所所长审批后,由申请人持《入户申报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审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办理流程:

  1、出生日期更正

  本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填写《年龄变更、更正审批表》, 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所长审批后,由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集中报送县局审批,县局审批后,网上报送市局审批。报送市局审批的,办结时限为25个工作日。

  2、姓名变更

  ①十六周岁以下人员申请姓名变更,由监护人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所长审批后,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变更;②十六周岁以上人员申请姓名变更,由监护人或本人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民警调查核实,所长审批后,由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集中报送县局审批;③增加曾用名的,与姓名变更流程相同。需报县局审批的,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3、性别变更

  申请人或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由所长审批后,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集中报送县局审批,县局审批后,网上报送市局审批。需报市局审批的,办结时限为25个工作日。

  4、民族变更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由所长审批后,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集中报送县局审批,县局审批后,网上报送市局审批。需报市局审批的,办结时限为25个工作日。

  5、非主项变更。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所长审批后,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变更。

(四)、户口补录

  办理流程:申请人或本人持所需材料,到拟入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填写《入户申报审批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由所长审批后,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集中报送审批材料至县局审批。需报县局审批的,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现役人员退伍回原籍,可直接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审批材料,县局实行网上审批。

(五)、户口迁出、注销

  办理流程:

  1、户口迁出:本人或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拟迁出人员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打印《户口迁移证》。

  2、户口注销:本人或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拟注销人员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注销,开具户口注销证明。

(六)、居民身份证办理

  1、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

  办理流程: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全县十个二代证办证点→采集身份证人像信息→缴纳证件工本费 (首次、期满换领20元/证,损坏换领、补办40元/证)→采集指纹信息→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确认签字→按期领证(受理机关领取的30个工作日,选择“邮政快递直通车”服务的20个工作日)

  按照省厅规定,开通“邮政快递直通车”服务,群众自愿选择(收费22元/件)。

  2、临时身份证办理

  办理流程:本人或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当日办结。

  3、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

  办理流程:本人持相关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采集身份证人像信息→缴纳证件工本费 (期满换证20元/证,损坏换领、补办40元/证)→采集指纹信息→核对《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信息并确认签字→按期领证(受理机关领取的30个工作日,选择“邮政快递直通车”服务的20个工作日。省外异地证领取时间为2个月)。

(七)、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办理流程: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全县各户籍业务办理点申请→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核对《居民身份挂失申报登记表》信息并确认签字→自己留存回执。

(八)、居住证办理

  办理程序:本人提供所具备的资料→填写《居住证申领表》→派出所审核→当场制作发放居住证。

(九)、边境通行证办理

  办理程序:本人持所具备的资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三、射洪市各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咨询服务电话汇总

  1,射洪市太和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622915; 2,射洪市城北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636369;

  3,射洪市城南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697902; 4,射洪市城西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675901;

  5,射洪市大榆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03969; 6,射洪市文升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01666;

  7,射洪市广兴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08293;  8,射洪市天仙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91446;

  9,射洪市东岳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99220;  10,射洪市太兴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23004;

  11,射洪市仁和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77110; 12 ,射洪市曹碑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72153;

 13, 射洪市青岗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44532; 14,射洪市官升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51081;

 15, 射洪市洋溪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55448; 16,射洪市沱牌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66156;

  17,射洪市明星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61006; 18,射洪市瞿河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62037;

  19,射洪市太乙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12425; 20,射洪市涪西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10052;

   21,射洪市万林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06519; 22,射洪市金家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31464;

  23,射洪市凤来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36186; 24,射洪市金华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88480;

  25,射洪市香山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81035;  26,射洪市复兴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21443;

  27,射洪市潼射派出所户籍电话       0825-6726111。

  四、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成年人想改姓名怎么办?

  根据四川省厅《全省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的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①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②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③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④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⑤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二)年龄更正,哪些证明资料可以申请?

  户政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证明材料,比如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或一代居民身份证、迁移证明等原始户籍档案资料。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小孩儿办理二代证必须由监护人带领办理吗?

  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未满十六周岁人员申请办理二代证,确实需要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实际工作中,可以由能够明确亲属关系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代为办理,也可以由在外地的父母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四)《居住证》没有办下来,可以申请异地办理二代证吗?    

  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了“一标三实”实有人口信息后,可凭借以下资料办理:①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②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③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五)异地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只能办理正式身份证,不能受理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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