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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及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7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17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蓬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及医保咨询和监督电话

蓬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及医保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异地住院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异地住院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住院费用的蓬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正式收费票据(盖鲜章);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盖鲜章);

    4.出院记录(盖鲜章);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6.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①住院病历;②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医院正式收费票据包括纸质正式发票(盖鲜章)或电子发票(含电子章)。

    五、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政策报销。

  七、办理进度查询可通过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住院病历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检验检查报告、长期(临时)医嘱等。办理地点: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体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17-8627512/8624633投诉电话:0817-8606886

(二)门诊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门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门诊费用的蓬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各乡镇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四、申请办理材料:1.市外的药店或医院购药发票、处方、购药清单或小票、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号或存折账号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3.病历资料。

  五、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可通过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购药发票、处方、购药清单、小票、病历资料都需盖医院鲜章。办理地点: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体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17-8627512 / 8624633     投诉电话:0817-8606886

(三)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蓬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1.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2.网办渠道: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四、申请办理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办结:符合条件的提供查询结果。

  七、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八、备注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地点: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体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17-8627512    投诉电话:0817-8606886

(四)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蓬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1.线下: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2.线上: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四、申请办理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无法通过业务经办系统直接办理转移手续的,由参保人提供《参保凭证》)

  五、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地和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分别校验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线下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转入地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办理材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医保信息平台,校验是否符合办理条件。2.受理。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若不符合办理条件,一次性告知原因。3.办理。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信息表》并同步上传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4.办结。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5.结果反馈。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线上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七、办理查询可通过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也可线上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蓬安县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无法转入接续。办理地点: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体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17-8627512 投诉电话:0817-8606886

(五)职工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蓬安县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办理渠道:1.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2.网办渠道:智慧网厅。

  四、申请办理材料: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灵活就业人员: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件。

  五、办理时限在职职工参保登记不超过3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1.申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七、办理进度查询可通过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1.参保登记含增加、减少、暂停、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等相关事项;2.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4.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地点: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体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17-8627512    投诉电话:0817-8606886

(六)出具《参保凭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出具《参保凭证》。

  二、服务对象蓬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办结:符合条件的开具《参保凭证》。

  七、办理查询可通过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办理地点: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体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17-8627512    投诉电话:0817-8606886

(七)城镇职工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认定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城镇职工特殊疾病跟踪服务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蓬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户籍地卫生院医保办、县人民医院医保便民中心、县中医医院医保窗口、县妇幼保健院医保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定认申请表》;3.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

  五、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七、办理查询可通过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病历资料包含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认定疾病的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和检验检查报告。办理地点: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体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户籍地卫生院医保办、县人民医院医保便民中心、县中医医院医保窗口、县妇幼保健院医保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17-8627512    投诉电话:0817-8606886

(八)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二、服务对象蓬安县内的定点医药机构。

  三、办理渠道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

  四、申请办理材料《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国家平台申请表》《四川省异地就医联网测试表》《四川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

  五、办理时限不超过22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办结:符合条件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七、办理查询可通过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现场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包括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办理地点: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体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17-8627512    投诉电话:0817-8606886

(九)基本医药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服务对象蓬安县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办理渠道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审核股。

  四、申请办理材料《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结算申请表》《异地就医联风结算费用拨付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1.申请: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进行受理;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5.办结:将结算费用划入申请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可通过蓬安县医保服务中心审核股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现场办理的可现场评价。办理地点: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综合体一楼医保服务中心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以及规定需要正常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17-8624633    投诉电话:0817-8606886

  说明:关于蓬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及医保咨询和监督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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