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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办理条件和地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10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5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买电动自行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住所地区县(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垫江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办理条件和地点。《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渝公规〔2019〕5号)第九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买电动自行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住所地区县(自治县)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991-2018)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合标电动自行车”) 。

  登记所需证明、凭证合标电动自行车如下: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上牌流程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登记时,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供所需证明、凭证,并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交验车辆。从即日起,经审查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电动摩托车上牌办理电动车上牌流程:

  1.电动普通摩托车,该类车辆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发票、车主身份证、交强险,并交验机动车(需查验车辆)在就近车管所或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注册登记。

  2. 电动轻便摩托车,该类车辆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发票、车主身份证,交强险,并交验机动车(需查验车辆)在就近车管所或摩托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注册登记。

  电动车上牌所需费用 。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上户费用:摩托车号牌费35元,行驶证10元,登记证书10元,临牌费5元,合计60元。除上述注册登记上户规费外,摩托车上户还应该购买交强险120元(以保险公司收取为准),排量小于等于150cc摩托车免征购置税(电动摩托车免购置税),合标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

   驾驶电动车所需证件 。电动普通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驾驶电动普通摩托车需要D/E照,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D/E/F照。驾驶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目前不需要驾驶证。

  垫江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登记地点:

  一、车管所窗口地址:重庆市垫江县长安大道东段505号3幢,窗口电话:023-74635000,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乘坐7路公交车至长安丽苑下车,步行150米;或者乘坐4路公交车至昌培公司下车,步行550米。

  二、人保财险垫江支公司车驾管服务站(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工农南路155号附1号(广电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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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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