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须知及咨询服务电话
一,补贴范围
1,就业困难人员经吉林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后并以个人身份在榆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高校毕业生
1、灵活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在榆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基本养老社保补贴。
2、自主创业。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创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在榆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老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实际个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数额的50%,最高不超过当年个体缴费基数100%档次的1/2。
三,补贴申报时间
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可全年申报(法定假日除外),当年补贴申报截止时间每年度12月20日,过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请流程
经认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登记后持以下材料到户籍地(常住地)街道(或乡镇)提出申请:1、《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3、社会保障卡(开通银行卡功能);4、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5、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6、现场填写《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承诺书》;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重点强调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本人现场办理,自愿申请补贴。
2、灵活就业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间为准,初次补贴时间核定后无法修改。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开始享受时间必须在登记灵活就业之后。
4、申请补贴后如就业、失业、创业发生变化需及时到申报地进行修改。
5、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公益性岗位补贴、自主创业补贴、企业吸纳补贴政策合并计算,与失业金待遇不能同时间享受。
六,榆树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咨询服务电话:0431-89786706(请在工作时间内咨询)
说明:关于榆树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须知及咨询服务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