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白马镇兰财雪物业中心关于加强公寓装修的通知
亲爱的业户朋友:您好!为确保本小区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杜绝因违规装修行为造成房屋结构安全事故发生,宣汉白马镇兰财雪物业中心于2024年5月13日接到上级住房发展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物业中心加强对公寓装修的管理,请各位业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装修:
1、所有已完成搭建的住户和尚在搭建中的住户暂停施工,自行到住建中心提交搭建资料审批,拿到审批书后方能恢复施工(已完成搭建的住户还需主动联系具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后方能恢复施工);
2、后期准备装修搭建的业户朋友,根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等情形的,需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市)县房屋使用安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实施;
3、开发商尚未取得竣备手续前,改动消防管道、感烟探测器、喷淋等须提前向物业报备并提供原消防维保单位盖章证明方可改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若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将由业主和消防改造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说明:关于宣汉白马镇兰财雪物业中心关于加强公寓装修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