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教育与科普 » 正文

保定市清苑区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3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保定市清苑区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保定市清苑区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出生)未入学的清苑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有保定市清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初中阶段:清苑区户籍、持有保定市清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保定市清苑区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7月11日-7月17日。

  三、招生原则

(一)合理划定招生片区。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二)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测试、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生源。

(三)继续实施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公民同招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启辰中学、新华世纪中学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四、招生计划:

  1.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农村学校:农村中小学招生计划由总校统一报区教体局。城区学校:清苑区清苑小学8轨;清苑区第二小学6轨;清苑区第三小学10轨;清苑区第四小学6轨;清苑区第五小学5轨;清苑区实验小学7轨,清苑区第二中学18轨,清苑区第三中学12轨,清苑区中冉中学4轨。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初中:清苑区新华世纪中学七年级500人,清苑区启辰中学七年级500人。

  五、招生范围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农村学校:农村小学招收本村和划定区域内适龄儿童;农村初中招收本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乡镇内有2所初中学校的按划定范围招生。 

  2.城区学校:小学招生学校有清苑区清苑小学、清苑区第二小学、清苑区第三小学、清苑区第四小学、清苑区第五小学、清苑区实验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有清苑区第二中学、清苑区第三中学、清苑区中冉中学。

(1)区直清苑区清苑小学、清苑区第二小学、清苑区第三小学、清苑区第二中学。招收城区内具有城关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日,适龄儿童少年需与其父母至少一方(法定监护人)同住且与其父母至少一方同在户口簿,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需出具法定监护人证明。清苑区清苑小学、清苑区第二小学、清苑区第三小学继续按城区划定片区招生。清苑区清苑小学:中心中路以北、妇幼兴贸路、光建胡同、中银花园南北胡同以西、永春路以南、清苑北街以东区域;中心中路以北、清苑北街以西、振清北街以东区域;振清北街以西、育红路以北、友谊街以东。

  清苑区第二小学:莲池南大街以西、中心中路以南(含中凯小区)区域;振清街以西、育红路以南区域。清苑区第三小学:莲池南大街以东、迎宾东路以北、长城南大街以西区域;莲池南大街以西、中心路以北、妇幼兴贸路、光建胡同、中银花园东侧南北胡同以东、永春街以南区域;清苑北街以东、永春路以北、发展路以南、莲池南大街以西区域。国税局小区、东成佳苑小区、邮电局家属院、阳光锦绣城小区。

(2)清苑镇辖区学校清苑区实验小学:招收北大冉村户籍适龄儿童;接收新华西路以北、莲池南大街以西、振清北街以东所有小区的非城关镇户籍且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接收莲池南大街以东、发展东路以北、长城南大街以西所有小区非城关镇户籍且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清苑区第四小学:招收大福村、吴家辛、西福村户籍及大福新村、东方紫园小区、紫园尚品小区、旭升二期小区及长城南大街以东新增小区有片内城关镇户籍或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接收莲池南大街以东、发展东路以南所有小区非城关镇户籍且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清苑区第五小学:招收中冉村户籍、友谊街以西、新华西路以北新增小区有片内城关镇户籍或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振清街以西所有小区的非城关镇户籍且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莲池南大街以西、新华路以南、振清街以东所有小区的非城关镇户籍且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

  清苑区第三中学:招收清苑镇划定区域户籍适龄儿童;接收莲池南大街以东非城关镇户籍且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清苑区中冉中学:招收清苑镇划定区域户籍适龄儿童;接收莲池南大街以西非城关镇户籍且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无城区户籍、无固定房产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由清苑镇总校组织,统一在清苑区中冉中学报名,家长需提供真实的工作证明、住房证明,清苑镇总校及辖区学校负责核查,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入学。城区学校一律不得接收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农村走读学生。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清苑区新华世纪中学、清苑区启辰中学招收具有清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保定市清苑区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一)清苑区教体局:8113218

(二)区直学校清苑区清苑小学:13731656600,清苑区第二小学:13833208940,清苑区第三小学:15933226401,清苑区第二中学:13473246026 

(三)清苑镇总校:13832265700,清苑区第四小学:18630270860,清苑区第五小学:13754527710,清苑区实验小学:13722206801,清苑区第三中学:19133218050,清苑区中冉中学:15931432239  

(四)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说明:关于保定市清苑区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信息仅供参考。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