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民政便民政策明白卡:低保边缘家庭篇
天津市武清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高于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
2.家庭人均拥有货币财产总额,包括现金、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以及家庭成员有市场主体注册或在各类企业中投资认缴出资额,不得超过36个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和(因病变卖家庭唯一住房获得的现金除外);
3.其他家庭财产符合《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有关规定:
(1)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等大型机械,现值5000元以下的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以及家庭成员因罹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长期就医使用的机动车辆除外;
(2)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仅有1套或无房;
(3)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拥有非居住类房屋(唯一住房为非居住类房屋的除外);
(4)家庭成员中不能有自费留学和在国外工作的情况(在国内能提供收入证明的除外);
(5)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的情形。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能够享受哪些救助待遇?
符合救助条件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其成员可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符合下列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的救助金(2023年标准为:303元/户/月),可享受物价补贴、取暖补贴、电量补贴、年终一次性补贴、春节补贴待遇等。
1.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2.家庭成员中患有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病或门诊特殊病的家庭;
3.子女在学(从学龄前至全日制在校大学本科学生的家庭)的单亲家庭,学龄前是指3-6岁儿童;
4.领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家庭;
5.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且无子女的家庭。
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参照《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津民规(2022)2号)执行。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
3.依据核查结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
4.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审核确认决定。
四、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应找哪个部门办理?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要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人户分离的家庭具备户口登记条件的,应当先在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然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待遇。不具备在现在居住地办理户口登记的家庭,根据不同家庭状况按照以下原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待遇。
1.家庭成员在同一户籍地且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同的,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申请。
2.家庭成员在多个户籍地且户籍地与居住地均不相同的,向多数家庭成员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申请。3.家庭成员在多个户籍地且部分家庭成员户籍地与居住地相同的,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申请。
五、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收入证明,根据家庭成员情况提供诊断证明及病历、在学证明、残疾证等以及镇街告知需提供的其他证明。
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金的发放方式是什么?
自批准之日的次月开始发放救助金,救助金按月通过“一卡通”平台直接支付到低保边缘家庭社保卡账户。
七、天津市武清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如何监督管理?
镇街或区民政局接受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的监督、投诉和举报,对接到的实名举报,应逐一核查,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对处理结果。天津市武清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咨询电话:022-2958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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