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农商银行关于贷款业务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合作的声明
为防范中介机构或个人对外以太原农商银行名义宣传本行贷款业务,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太原农商银行郑重声明如下:
一、太原农商银行所有贷款业务均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在本行办理贷款除收取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以外,无须支付“中介费”“介绍费”“手续费”“包过费”“代办费”等任何不正当费用。广大客户可通过太原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太原农商银行“龙城微贷”二维码、营业网点等正规渠道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冒用太原农商银行名义发布不实信息、实施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均与太原农商银行无关,本行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广大客户务必提高警惕,注意甄别,不轻信虚假宣传,切勿上当受骗。
三、如发现任何机构、个人虚假宣传或索要中介费用、内部人员或内外勾结索要额外费用、各环节经办人员吃拿卡要等问题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0351-7039939。
四、未经本行书面授权,冒充本行员工及以本行名义对外宣传、提供贷款咨询、业务办理的中介机构和个人,本行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存在内外勾结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经查实,本行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文化大纲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