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模式
集中征缴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28日;9月至11月缴费时段为1日—25日;12月缴费时段为1日—28日。
缴费标准
石家庄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为每人每年400元,困难群体按当地认定标准缴费。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要全部参保。2025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困难群众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40元;其他脱贫人口个人缴费160元。参保城乡居民因入伍、就业、入学、户籍迁出等原因不在我县参保的,应凭有关材料注销医保关系,在非待遇期(2025年1月1日前)注销的,退还其缴纳的剩余年度医保费。在非待遇期(2025年1月1日前)死亡的人员,应在2025年3月底前申请退还缴纳的剩余年度医保费。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模式
(一)网上缴费模式。
“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在“河北税务”公众号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中进行缴费。
河北政务服务推广的“冀时办”手机APP。点击首页功能栏“缴费”按钮进入缴费专区,点击“河北医保缴费”即可进入。
云闪付APP。在首页选择“社保缴费”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
微信城市服务。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社保—社保缴费—河北社保云缴费”,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微信生活缴费。微信“我—服务—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支付宝市民中心。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模块,根据提示缴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也可直接搜索“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网站扫码下载)河北移动手机 APP。“生活→更多→生活服务”,选择服务: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根据提示缴费。
(二)便民缴费自助终端模式。
经河北省税务局认证,通过网络接入税务系统的各类自助设备,包括税费一体自助终端、供代征单位人员上门征收的便携式自助终端。
(三)银行征收模式。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柜台、自助柜员机、银行APP、银行POS机等方式办理缴费,完成费款入库。合作银行河北省涉及22家,具体到我县的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到以上银行办理两费缴费业务。
(四)税务征收模式。缴费人可采用到税务窗口缴费、自助终端设备缴费、委托银行代扣3种方式,通过扫码或者银行卡支付,完成缴费。
石家庄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变化
建立居民医保参保激励机制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待遇。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累计降幅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对于各地已经出台连续参保提高报销比例等参保激励约束政策,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已经获得待遇的人员继续抓好待遇落实,不再新增待遇享受人员。2025年起,全省执行统一的激励约束政策,各地不得再出台相关政策。
建立居民医保断保待遇等待期政策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计算。
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提示:关于石家庄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模式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