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月是鱼类产卵繁殖的季节,也是规定的禁渔期,俗话说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3月1日起,宜宾市高县所有天然水域全面禁渔!
禁渔要求
根据《渔业法》《四川省<渔业法>实施办法》《宜宾市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高县所有天然水域进入禁渔期,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天然水域的渔获物。
违反禁渔期后果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垂钓的,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主动维护禁渔管理秩序,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禁渔规定,发现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拨打当地渔政管理部门或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宜宾市高县天然水域禁渔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如下:
1,高县市场监管局
举报电话:12315
垂钓的渔获物在市场上有交易行为的;运输、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的。
2,高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831—5428019
在禁钓期、禁钓区进行垂钓行为的;使用一人多杆、多线多钩进行垂钓的。
3,高县公共报警电话
举报电话:110
以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
说明:关于宜宾市高县所有天然水域全面禁渔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