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双牌县春运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于春运期间(2025年1月14日至2月22日)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双牌县交警大队联合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一经发现,将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其他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据《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朋友圈、抖音等招客揽客,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一经发现的,将按非法营运行为从严处罚。
三、本通告所称“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的车辆。
四、双牌县春运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营运和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实施高压打击;春运期间,在双牌县范围内非法经营的“黑车”,一经发现将立即暂扣车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五、对在检查过程中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或者围堵政府机关,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执法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敬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出行时选乘正规客车、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合法营运车辆,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对他人以低票价等手段招揽至公路出入口、火车站、高铁站等站外乘车的行为要保持警惕、主动抵制,确保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和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双牌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举报电话:双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746-7723523,双牌县春运办 0746-7722963
说明:关于双牌县严厉打击春运期间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双牌县春运协调小组办公室2025年1月15日的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