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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域内哪里是露天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22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1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江华瑶族自治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层层落实秸秆禁烧责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田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要带头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为科学做好秸秆有序焚烧工作,切实减少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江华瑶族自治县划定露天秸秆禁烧区、限烧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江华瑶族自治县秸秆禁烧区域

(一)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禁烧区县城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缘120米范围内,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范围:包括沱江镇的海联村、春晓社区、山口铺村、双顾村、新城村、白泉村、老县村、阳华田村、四联村、架枧田村、鲤鱼井村。

(二)乡镇及道路禁烧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区域;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40米范围内部分村组区域:道贺高速公路:沱江镇的宝山村、先锋村、六联村、桥头铺村、下蒋村、赫洞村、停路村、大干村。

  洛湛铁路线:1.白芒营镇的白牛山村、石碧塘村、珠郎塘村、二坝村、瓮水村、大塘背村。2.大路铺镇的大路铺社区、高香启村、葡萄井村、石下村、断石桥村、仙石村、花地湾村。3.沱江镇的海联村、春晓社区、沱岭村、六联村、天桥村、四联村、架枧田村、鲤鱼井村、桥头铺村、下蒋村、赫洞村、上宅洞村、停路村、大干村。

  国道G207线:1.白芒营镇的白芒营社区、社湾村、角塘村、黄泥江村、平泽村、拔干村、联合村。2.大路铺镇的大路铺社区、水晶深村、石下村、洞尾村、花地湾村、五洞村、太子井村、老村村、邓家湾村。3.河路口镇的河路口社区、尖山村、白沙塘村、拔干头村、船岭脚村。4.大石桥乡的大莲塘村、大石桥村、荷家塘村、鹧鸪塘村、栎口村、安家村。5.涛圩镇的涛圩社区、苍梧村、石晒村、三门寨村、上游来富村、西河村、西凤村、石头寨村。6.沱江镇的海联村、沱岭村、先锋村、六联村、天桥村、白泉村、四联村、桥头铺村、下蒋村、下刘家塘村、赫洞村、上宅洞村、大干村。

  省道S349线:1.白芒营镇的白芒营社区、小贝村、牛趾田村、秦岩村、岩口铺村、沙井村、神仙洞村。2.沱江镇的海联村、春晓社区、新城村、天桥村、白泉村、老县村、四联村、架枧田村、鲤鱼井村、大山寨村。3.大路铺镇的宝昌洞村。4.码市镇的码市社区、西流村、竹坪村、所城村、邬龙村、锦陂村、朝阳村、下湾村、竹市村、瓦窑村、田沟村、民主村。5.水口镇的和美村、贝江村、黄沙村、洋涓村、泮水村、河湾村、塘肚村、上梅口村、水口分场。6.小圩壮族乡的绣球村、桥头村、勾挂岭村、车田村、荆村、陈家村、小圩社区。

(三)江华涔天河湿地公园、大龙山省级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公园所在区域及其边缘外延120米范围内的区域。

(四)上述禁烧区域内实行强制性禁烧政策和管理措施,除经检疫确需焚烧处理病虫害外,在其他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秸秆露天焚烧。

(五)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划定的秸秆禁烧区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江华瑶族自治县秸秆限烧区域

(一)秸秆禁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属于限烧区。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大气污染、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气象条件、焚烧地点和方式,可开展有序焚烧。

(二)限烧区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秸秆禁烧时段:1.风速小、静稳、逆温等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天气;2.下雨天或者秸秆潮湿不能充分燃烧的天气;3.当日 19:00至次日 7:00 的夜间时段;4.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将出现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轻度及以上污染天;5.当日出现以 PM 2.5为首要污染物的中度及以上污染连续达三小时;6.当地已经启动轻度及以上大气污染应对管控措施(仅因臭氧污染启动的除外);7.发布三级及以上等级森林火险预警;8.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时段。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烧区域范围内以及限烧区的禁烧时段内,进行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露天焚烧秸秆且不听劝阻,阻碍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的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江华瑶族自治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层层落实秸秆禁烧责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田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要带头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中如遇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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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露天秸秆禁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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